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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規定買房15年內由開發商包治白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1日 08:20 新華網
新華網南寧12月31日電(記者張周來)《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近日已公布實施,其中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在開工前,建設單位應與白蟻防治單位簽訂《白蟻預防合同》,并按規定交納白蟻防治費,房屋白蟻預防處理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 白蟻是世界性害蟲,對房屋建筑的破壞性極大。廣西是我國白蟻危害嚴重地區,其中南寧市每年由蟻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3000萬元。長期以來幾乎所有的新業主都習慣于自己買藥防治白蟻,一些人士認為,現在新的《暫行辦法》實際上明確了新建、改建、擴建房屋的白蟻防治責任在開發商和施工建設方,業主可享受15年內包治,包治期內發生蟻害不能另收滅治費。 自治區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說,按照《暫行辦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要查驗建設單位簽訂的白蟻防治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商品房銷(預)售時,應當向購房人出具該項目的《白蟻預防合同》或者其他實施房屋白蟻預防的證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中必須包括白蟻預防質量保證的內容。建設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必須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出具已實施房屋白蟻預防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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