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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修改規則 放寬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要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02:14 東南快報
新華網12月28日報道 中國證監會28日發布修改后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放寬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要求,境外股東持股上限保持33%不變。 規則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業務:股票(包括人民幣普通股、外資股)和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承銷與保薦、外資股的經紀;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經紀和自營;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此前,合資券商只能經營國內企業IPO和外資股的經紀業務,但不能從事國內A股經紀業務和衍生品業務。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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