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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港澳保險代理公司可在內地獨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 04:05 大洋網-廣州日報
本報訊 (記者史麗萍)昨天,中國保監會發布公告稱,根據CEPA的有關規定,從2008年1月1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 根據保監會的公告,從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接受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保險代理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的申請,申請人應向中國保監會提出書面申請,并且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據悉,申請人必須是香港、澳門本地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10年以上,而資產門檻則為“申請前三年的平均業務收入不低于50萬港元,提出申請上一年度的年末總資產不低于50萬港元”,另外,申請前3年無嚴重違規、受處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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