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傳物業稅最早今年一季度開征 > 正文
本報訊 “由于各方面條件不成熟,試點開征物業稅不會早于明年下半年。”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前天表示,雖然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已經批準10個省市進行物業稅“空轉”模擬運行,但因為外部條件很不成熟,結果并不是很理想。開征物業稅“寧可晚一點”。
12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將研究推進以房地產稅制為重點的財產稅改革。
劉桓指出,就目前“空轉”情況看來,實施物業稅缺乏三方面的條件:一是房屋產權歸屬不能有效確認;其次是無法確認百姓手中到底有幾套房,因為只有一套住宅不適合征收物業稅;此外,我國缺乏有經驗的地價師、評估師。
“累進制”征稅也在討論
據劉桓介紹,根據國際慣例,房產的價值應該大致等于其持有人在產權規定持有年限內總共上繳的稅收額。根據我國現行規定產權上限70年來計算,若年繳物業稅率定在1.5%最符合國際慣例。例如,房產價值為100萬元,年繳1.5%的物業稅1.5萬元,則70年后,所繳物業稅為105萬元(70×1.5=105),和房產價值大致相等。
此外,劉桓表示,還有一種“累進制”的征稅辦法正在討論中。“累進制”是指根據產權持有人所有的房產數量遞進來征收物業稅。假設一套房產征收1%的物業稅,那么擁有5套房產的持有人可能會被要求繳納5%的物業稅。
劉桓解釋稱,由于目前“空轉”的10個省市都在根據各自不同的情況進行計劃,最后政府方面會視“空轉”后實際情況進行試點。(《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