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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質檢總局發公告禁從波蘭進口禽類及產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13:37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王彤) 記者二十七日從農業部新聞辦公室獲悉,二OO七年十二月一日,波蘭馬夫舍生發生兩起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為防止禽流感傳入中國,保護畜牧業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業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禁止從波蘭直接或間接輸入禽類及其產品。 公告規定,波蘭發生禽流感疫情后啟運的禽類及其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禁止來自波蘭的禽類及其產品進境;對途經中國或在中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如發現有來自波蘭的禽類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對非法入境的來自波蘭的禽類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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