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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21家仲裁機構擬聘臺灣仲裁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2:53 中華工商時報
國臺辦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在今天舉行的國臺辦新聞發布會上宣布,自1998年至今,大陸已有16家仲裁機構聘請了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目前又有21家仲裁委員會擬聘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 仲裁作為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商事糾紛的重要手段,行之有效,具有專業、靈活、快捷、保密、成本較低等獨特優勢,已被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認同,也有越來越多的臺灣地區專業人士希望成為大陸仲裁機構的仲裁員。 據張萬明介紹,自1998年至今,大陸已有16家仲裁機構聘請了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目前,這16家仲裁委員會共聘任臺灣仲裁員48名,據不完全統計,受理涉臺案件一千多件,主要涉及房地產、建筑、投資、貿易等糾紛,受理案件數量和類型呈逐年增加之勢。 為滿足兩岸日益擴大的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的需要,目前又有21家仲裁委員會擬聘請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27B5) 記者: 【記者滕瑾26日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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