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網]2007年中國經濟大事之--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08:32 保監會網站
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10月31日發布第57號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新《目錄》),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同時廢止。關鍵詞:利用外資產業政策投資政策關注程度:政府:★★★★★民眾:★★★宏觀影響指數:★★★★【點評】自我國1995年6月發布第一輪《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止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已經修改了三次,這次的新版《目錄》是第四次修改。《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不斷修訂,始終與我國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政策相適應。我國最早的對外開放始于以地域為核心的開放,從1997年發布第二輪《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開始綜合了區域與行業的對外資開放,開始劃定鼓勵6類,其中包括農業、適應生產需求的先進技術、適應國際市場以外匯為主的產業、綜合資源利用、有助于西部等地區的人力資源開發以及法律允許的其他類;也劃定了限制類,將那些與生產能力不適應行業列為限制類。本次的新版《目錄》,我國形成了取消區域限制,變成以行業開放為主,兼顧以區域開放為輔的新格局。在今天我國加入世貿組織近6年,進一步融入了經濟全球化的環境,在這樣一種新的形勢下,既要進一步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技術的競爭與合作,充分利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新版《目錄》發出明確的信號,經濟增長要由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新版《目錄》修訂涉及了五個方面內容:在堅持擴大對外開放,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方面,新版《目錄》強調,在制造業領域,今后將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制造業、新材料制造等產業。在服務業領域,新版《目錄》在全面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同時,積極穩妥擴大開放,增加“承接服務外包”、“現代物流”等鼓勵類內容,并減少原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同時對一些國內已經掌握的成熟技術、具備較強生產能力的傳統制造業不再鼓勵外商投資,明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條目適用于外商投資項目。在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方面,鼓勵外商投資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外商投資資源綜合利用,新版《目錄》新增了相關鼓勵類條目。對我國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允許外商獨資勘查開采,限于合資合作,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資項目的準入,不再作為鼓勵類。在調整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方面,針對我國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快速增加等新形勢,不再繼續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區域協調發展方面,配合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此次修訂,在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不再列入僅“限于中西部地區”的條目。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方面,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研究員張漢亞認為,此次國家對于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調整更加細化,充分考慮到了宏觀調控、循環經濟、產業安全等因素。在當前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快速增加的新形勢下,其中一個很大的變化是:不再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人民大學財政系副主任張文春認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調整,主要目的在于積極合理引導外資投向,不斷提高對外開放的水平和利用外資質量。外交學院竺彩華教授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新目錄》的出臺,反映了中國國內經濟進一步良性、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國內重新思考經濟增長模式,包括利用外資促進經濟增長模式的成果。目前,中國利用外資的訴求處在一個“轉折點”上,需要解決兩大問題:一是應當怎樣利用外資,利用什么樣的外資才有助于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換,有助于經濟結構的調整;二是能否在國際直接投資轉向服務業的變化趨勢中,把握新的機遇,擴大服務業利用外資,加快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步伐。《新目錄》在很大意義上就是對這種“拐點”及其所帶來的內在問題的及時回應。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經濟系林江教授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擴大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業領域的鼓勵范圍,是我國經濟產業發展的必然選擇。從產業的層面來看,中國目前正處于國際再生產分工的低端。盡管早在2004年,中國就已經成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國,并有望在2008年超過德國,成為世界第二大貿易國。但總體看來,我國還是粗放型的貿易結構,這主要體現為產品的技術檔次和附加值偏低,勞動密集型產業過多。在未來的國際貿易競爭中,粗放型貿易并不具備優勢,其發展不具有可持續性。特別是在我國“人口紅利”優勢消失以后,勞動力的成本優勢也將蕩然無存。來源:中經網競爭情報中心作者:中經分析小組執筆:任朝霞[][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