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味精產品“味”將更“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07:57 中國質量新聞網
新國家標準已正式實施部分企業面臨成本壓力 我國味精產品“味”將更“精” 普通味精、加鹽味精、增鮮味精……面對商場貨架上各式各樣的味精產品,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味精呢?已于12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味精國家標準GB/T 8967-2007《谷氨酸鈉(味精)》給出了權威答案:“今后產品標簽中產品名稱只標注味精,那么對應的是谷氨酸鈉含量在99%(含99%)以上的產品,其他類型的產品按標準規定的類型標注。”全國食品發酵標準化中心國家標準主要起草人解釋說。 據全國食品發酵標準化中心介紹,新國家標準是對原國家標準GB/T 8967-2000《谷氨酸鈉(99%味精)》和原味精行業標準QB 1500-1992《味精》的一個整合修訂,新國家標準實施以后,替代原2000版國家標準,原味精行業標準將自行廢止。新國家標準按添加成分將味精產品分成三大類:味精、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標準要求,無論是哪一種味精產品,其感官要求都應滿足:無色或白色結晶狀顆粒或粉末,易溶于水,無肉眼可見雜質,且無異味的要求。無論是加鹽味精還是增鮮味精,都需用谷氨酸鈉含量大于或等于99%的味精來加鹽或進行增鮮。 據悉,按照我國以前的味精標準規定,許可生產上市的味精有兩種,一種是谷氨酸鈉(99%味精),另一種是谷氨酸鈉含量不低于80%的各類味精。由于味精主要原料———谷氨酸鈉的成本比鹽高10倍,一些小企業抓住國家標準允許味精可添加20%鹽的規定,摻雜使假。“按以前的味精標準,只有加鹽味精才可以摻假。”中國發酵工業協會理事長石維忱表示,為封堵造假漏洞,國家標準委接受了味精行業有關修改味精標準的動議,出臺了新的國家標準。 “與原來的標準相比,新國家標準對谷氨酸鈉含量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味精的定義更清晰了,在原來的行業標準里,在谷氨酸鈉中,定量添加了食用鹽且谷氨酸鈉含量不低于80%的均勻混合物均可以稱之為味精。現在明確了,只有谷氨酸鈉含量在99%(含99%)以上的產品,才能稱之為味精。就能有效堵住加鹽味精造假的漏洞。”全國食品發酵標準化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相關資料顯示,味精中可添加20%的鹽,是味精行業發展早期時,國家為降低銷售價格讓廣大消費者都能吃到味精而設定的一個標準。其規定在發酵生產出味精之后進行分裝時可加入20%的鹽。而味精中允許加糖是因南方人口味比較淡,而且偏甜,部分小企業為降低成本,也為迎合南方人的口味而自行設立的企業標準。 近年來,我國糧食、運輸等各種成本飛速上漲,如谷氨酸鈉的成本價比鹽高10倍。很多小企業就抓住國家標準允許味精可添加20%鹽的規定,摻雜使假。今年央視3·15曝光的蘇州天水味精造假,就是典型案例。在味精中加入過量的鹽和糖,不僅欺騙消費者,也影響味精市場的價格穩定,而低質低價的“加鹽味精”更成為行業發展的隱患。 統計數字顯示,目前我國味精行業的年產量和年消費量均為世界第一。2006年我國味精年產5萬噸以上的規模企業接近30家,已經擁有紅梅、香雪、蓮花、菊花、菱花、雙橋等多個“中國名牌”。為使行業良性發展,早在今年1月,國內9家大型味精生產企業聯合發布倡議書,強烈呼吁取消含氯化鈉20%的“加鹽味精”行業標準。業內人士稱,純味精均采用玉米、大米等糧食作為原料,以發酵法制作,其形狀呈柱狀晶粒,顏色純白透明,而純度為80%的味精,則有晶粒狀和粉末狀,由于其允許添加鹽,也就給一些企業造假的機會,如加入保險粉等漂白劑。 全國食品發酵標準化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國標實施以后,不會對味精行業產生大的影響,只有部分以生產加鹽味精、增鮮味精為主的企業,可能會面臨標簽的規范和更改,增加生產成本,面臨一定的壓力。《中國質量報》 □ 本報記者 徐建華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