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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用公允價值操縱利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02:14 東南快報
中國證監會昨日召集全國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召開全國上市公司財務工作視頻會議。中國證監會黨委委員李小雪指出,公司應審慎做好2007年年度財務報告的編制和披露工作。上市公司應嚴格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繼續謹慎適度選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避免錯誤使用公允價值計量方法誤導市場也誤導自己,要堅決防止利用公允價值計量方法來操縱利潤。 又訊 為規范指導各上市公司認真做好2007年年報編制和披露的各項工作,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修訂后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與以往相比,新修訂的《年報準則》針對全流通市場環境下出現的限售股份變動等新情況,增加了新的披露要求。在股本變動的披露上,《準則》要求增加披露限售股份變動情況表。如果有戰略投資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為前10名股東的,上市公司也應予以注明,并披露約定持股期間的起止日期。 為更充分揭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情況,《準則》要求,實際控制人應披露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之間達成某種協議或安排的其他機構或自然人,包括以信托方式形成實際控制的情況。如實際控制人通過信托或其他資產管理方式控制公司,應詳細披露信托合同或者其他資產管理安排的主要內容。 在對重大事項的披露上,公司應當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參股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貨公司等金融企業股權進行重點披露,包括最初投資成本、持股比例、期末賬面值、本期收益、會計核算科目、股份來源等情況。對于委托資產管理事項,也要詳盡披露。 《證券時報》于揚12月19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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