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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浙江瑞安拆遷戶“宅基地安置指標”竟能轉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20:00 中國產經新聞
浙江瑞安拆遷戶“宅基地安置指標”竟能轉讓? 本報記者 姜建生報道 因公路改建,對涉及拆遷的村民落實“宅基地指標”,進行異地安置,是國家給予被拆遷農民的一項政策。但這項有利于農民利益的政策卻在一些地方被念錯了經。 近日,《中國產經新聞》記者在浙江省瑞安市馬嶼鎮采訪時了解到,“宅基地指標”竟被當地村上變相“轉讓”了。 據記者了解,從2001年開始,浙江省改建56省道(瑞安市至文成縣),因工程擴建需要,拆遷了瑞安市馬嶼鎮4個村相關村民的住宅。對于拆遷戶,工程指揮部按照相關規定給予一定標準的宅基地指標予以安置。可是,拆遷村民的宅基地指標卻被“轉讓”給他人了。 在馬嶼鎮湖頭村,拆遷戶對記者說:“當時,‘56省道’擴建,占了我們的宅基地,當時并沒說宅基地指標可以在鎮中心區安置,我們只好‘后退’重建(即將需占用的宅基地向后推移重建)。后來村干部又讓我們到溫州領宅基地補償款,我們簽字了,領了每間4500元的‘補償’,F在,我們才知道這是在倒賣屬于我們的宅基地安置指標。” 在馬嶼鎮政府《關于湖頭村拆遷戶要求落實宅基地的情況簡述》中這樣寫到:1、政策處理過程中的變更。當時政策處理是就地安置,……事過兩年以后,指揮部政策發生了變化,可以棄地安置,在鎮建城區范圍內的馬巖村買地建房。2、村干部辦事不透明,隱瞞實事真相。 據知情人透露,如果用這個宅基地指標在鎮建城區范圍內的馬巖村買地建房,假如兩戶合在一起建,相鄰的兩個間合起來,就可以“跳”(多建)出15平方米,每間的綜合成本35萬-40萬元,而按這套房子的均價計算可以賣80萬元。 關于這種“轉讓”,56省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揮部在2004年12月6日對市信訪局的答復中明確指出:任何指標的轉讓都是無效的。馬嶼鎮人民政府在給本報的回函中也指出:對于這種買賣行為,我鎮態度明確,認定其為非法行為,任何指標的轉讓都是無效的。56省道拆遷戶安置建設指標和今后辦證都仍是原戶,并不是買賣對象。 56省道拆遷戶安置建設指標和今后辦證是不是原戶,瑞安市將如何對待這次土地買賣對象,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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