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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暴露出的現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9:04 中國經濟時報
“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暴露出了深廣的社會現實:許多問題的出現并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法律在執行的過程中伸縮性極大,有時甚至只是停留在紙面上,徒具觀賞性。 ■孫立忠 位于湖南益陽市桃江縣內的板溪銻礦是一座擁有百年歷史的老礦,潛在價值超過26.7億元,然而在2006年1月,其卻以5588萬元的價格被轉讓,這引起了企業職工的不解和憤怒:轉讓過程中政府和企業未按有關政策規定辦事,國有資產涉嫌被“賤賣”。桃江縣政府法制辦徐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12月17日《市場報》) 既然說出“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的話來,那自然說明該銻礦的轉讓不是依法進行的,在企業職工們成了改制轉讓的旁觀者的時候,那他們在木已成舟之后表達一點憤怒,轉讓的操盤者實在應該對此予以理解——雖然“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但法律畢竟還是允許公眾說話的。 “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這話說得很不中聽,不過卻是深諳現實之語,而且也算是實話實說。多少年來,我們向來都是明暗兩套規則并存,如今這樣的情形似乎并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既然背離正義觀念或正式制度的潛規則尚大行其道,那么,硬要說“都按法律搞”不容辯駁無疑便是欺人之談。 這話反過來說,就是許多時候不按法律搞才是現實的。按法律搞將有利于實現公平與正義,會讓公眾服氣和滿意,然而卻無助于效率的提高,不能令上級滿意,更無法中飽私囊。在這樣的情況下,某些官員會作出怎樣的選擇?那當然得看其命運握于誰手,既然公眾不高興無關痛癢,政績不光鮮及領導不滿意則后果很嚴重,那當然就要首選讓領導滿意及在政績簿上堆積漂亮的數字。而桃江縣板溪銻礦的轉讓,卻正與上述問題大相關——上級黨委政府要求兩年內必須完成國企改革,并納入當地政府年度考核范疇;不這么賣而是采取拍賣或者招投標的方式轉讓需要耗費更長的時間,甚至還會影響到桃江縣當年財政收入指標的完成;至于是不是有人借機中飽私囊,也是存在很大的疑問的——有這么大的傾向和誘惑,公眾又無從制約,往往只有旁邊看的份兒,不按法律搞不是很現實嗎? 不按法律搞與奉行潛規則之間大約是可以畫等號的,奉行潛規則是為了獲取正式規則所不能提供的利益,不按法律搞通常也是因為有著種種的企圖。在這潛流中,有人主動,有人被動,有人不由自主……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在這其間,公共利益往往是受損的。 “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暴露出了深廣的社會現實:許多問題的出現并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法律在執行的過程中伸縮性極大,有時甚至只是停留在紙面上,徒具觀賞性。岡納·繆爾達爾所說的“軟政權化”,由“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的實話實說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缺少對法律的遵守和實施,對法律的解釋有很大的隨意性和松弛性,某些公務員不遵守交給他們的規章和指令,并且經常和他們本應管束其行為的有權勢的人們與集團串通一氣……而在這樣的現實上,人們恐怕就很難樹立對法律的堅強信仰。 “都按法律搞不太現實”當然是無以回答板溪銻礦職工及社會公眾的質疑的。上級有關部門需要介入其中,調查事實的真相,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若有腐敗則應予以嚴懲,從而給公眾一個交待。然而,倘若只是就事論事,而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則不按法律搞之事大約還會層出不窮。 什么時候按法律搞才現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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