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確第二套房房貸認定標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02:19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12月11日電 (記者 王磊) 針對近期房貸市場反映較多的“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認定標準不清的問題,央行和銀監會今天發布了一項“補充通知”。“補充通知”明確規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此前9月27日發布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中規定,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
“補充通知”還表示,對于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須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
另外,“補充通知”還明確,對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也適用關于“第二套房”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