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修改時機成熟 《基金法》“松綁”基金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5:27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簡俊東 深圳報道 “隨著金融體系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出現轉折性變化和基金業快速發展,法律滯后的現象開始顯現。綜合分析和考慮各方面因素,修改《基金法》的時機和條件已成熟,應積極推動立法機關對《基金法》修改完善,并相應調整、補充和修改配套的法規、規章和規則。” 時近歲末,基金業的發展空間迎來突破, 11月30日,《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出臺,公募基金獲許進入私募領域。 12月2日,第六屆證券投資基金論壇上,證監會副主席桂敏杰表示,應“積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擴展基金業發展的法律空間”。 “2004年6月1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確立了基金業運作的法律框架,有力地推動了基金業的規范和發展。隨著金融體系改革不斷深化、資本市場出現轉折性變化和基金業快速發展,法律滯后的現象開始顯現。”桂敏杰說。 “綜合分析和考慮各方面因素,修改《基金法》的時機和條件已成熟,應積極推動立法機關對《基金法》修改完善,并相應調整、補充和修改配套的法規、規章和規則。”桂敏杰表示。 基金盛市危言 “基金業已走完十年發展歷程,認真分析當前形勢,我們依然有理由相信,基金業仍處在快速發展的機遇期。”桂敏杰指出。 “但必須看到,只有十年歷史的基金業也存在一些影響行業持續發展的問題。” 從1998年3月第一只規范化的封閉式基金成立至今,基金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十年以來,基金業從封閉式基金為主發展為開放式基金為主,產品種類日漸豐富,由單一的股票型基金發展為多元化基金品種,并開始了海外投資理財產品的試點運行工作;基金資產總規模增長迅速,現已超過3萬億元,年均復利增長率超過90%,基金持股市值已占A股流通市值28%;市場參與主體由最初的5家基金管理公司、2家托管銀行,發展到目前的59家公司(其中,中外合資公司29家)、12家托管銀行、81家代銷機構,基金凈值復合年增長率超過30%,累計分紅超過2000億元。 基金成為普通居民增加財產性收入的重要方式。據統計,目前基金持有人賬戶總數已超過1.1億,扣除重復計算的因素,估計約有25%的城鎮居民家庭參與了基金投資。 目前,基金業雖已是資本市場運作最規范的機構,管理層卻保持清醒認識。 桂敏杰坦言基金兩大缺陷:在投資方面,“基金投資的市場空間還不夠大,不利于基金規模的擴張和產品的創新;基金資產結構不盡合理,偏重公募基金產品,機構客戶理財比重過低;對投資者風險投資缺乏有效引導,固定收益類產品規模小且不穩定”。 在公司管理上,“基金公司組織形式和經營模式單一,基金產品與投資風格存在相當程度的同質化現象;忽略風險片面追求投資回報和規模擴張在一些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業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多元化的基金營銷競爭格局尚未形成,基金銷售隊伍理財服務意識和專業水準不高;創新的主動性和動力不足,公司發展模式缺乏個性化;基金規模快速增長與專業人員短缺矛盾突出,人才培養和補充成為制約基金業持續發展的瓶頸”。 “上述問題存在成為影響基金業持續協調發展的重要障礙,基金業和監管機構均應對此給予高度重視。”桂敏杰表示。 桂氏“藥方” 針對基金業存在的問題,桂敏杰給基金業開出了包括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改;加大力度鼓勵業務形式、基金產品和營銷服務的創新,支持公司多元化、個性化發展;推動基金管理公司組織制度創新;積極穩妥推動海外投資理財業務;進一步提升行業風險控制能力,提高行業社會責任意識等5方面內容的“藥方”。 “藥方”中,修改《基金法》是重中之重。 “《基金法》的部分內容已不再完全適應當前基金業發展和市場監管的需要。”桂敏杰坦言。 比如,準入門檻不利于形成更充分的市場化競爭,過嚴的投資限制局限了基金管理人的運作空間,過細的基金運作規定制約了市場的創新,過于原則的背信責任條文不利于對違法違規及背信行為查處等。 與會業內專家深有同感。天相投資董事長林義相認為,“基金公司股東類型非常單一,90%是證券公司或者信托公司,這是《基金法》的缺陷,僅憑這一點,我覺得《基金法》就該修改,否則基金業很難發展,因為這是源頭的東西。” 按照《基金法》規定,基金公司的“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注冊資本不低于三億元人民幣”,這一規定成為成立基金公司最主要的門檻。 另外,林義相還重點提出基金公司的股權激勵問題。在他看來,基金業進入門檻太高并不利于基金公司人員的股權激勵,而基金公司股權激勵是推動基金公司組織制度創新的主要內容之一。 “我個人認為基金公司人員的激勵,尤其是人員的持股,現在看來是沒有法律法規上太大的障礙,但問題在于社會壓力和社會認同。因為這個社會壓力和社會認同可能跟基金業現在管制過度,準入門檻太高,太嚴有一定關系。”林義相認為,“門檻太高、太嚴情況下,這個行業帶有一定的專營性或壟斷性。我認為員工持股跟這個行業的放松管制,讓更多人進來,降低門檻,這樣員工持股大家更容易接受。”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