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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推行肉品銷售隨附單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08:29 中國質量新聞網
從福建省質監局獲悉,為落實餐飲消費專項整治中索證索票制度,龍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要求該市各縣(市、區)對上市肉品實行隨附單制度。 肉品銷售隨附單制度即上市肉品在實行“兩單兩印”公示制度的基礎上,對有索票的單位或個人提供隨附單,隨附單需載明經營主體、市場攤位號、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數量等內容,隨附單可由政府監管部門統一印制或經銷商自行印制。據了解,隨附單制度的實施,克服了肉品消費單位索票難的問題,有利于構筑比較完善的責任鏈條和追溯體系。 據悉,目前,上杭已著手通過“食品銷售憑證”落實隨附單制度,其余各地正在實施之中。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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