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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措施解決民企融資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05:15 中華工商時報
支持銀行貸款中小企業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若干意見(試行)》,將構建有效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貸款違約信息通報制度、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金、建立適合福建中小企業特點的貸款經營管理模式,以進一步緩解民營企業融資困難。 《意見》要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的支持力度,與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共同制定小企業貸款業務獎勵辦法等相關制度,表彰對小企業信貸投入增量大、風險防范好、創新能力強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要大力發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各級政府要推進發展以企業出資為主,主要為產業集群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的互助式會員制擔保機構;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組建商業性擔保機構;支持政府投資引導設立的股份制擔保機構;推動有條件的設區市探索建立由政府政策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區域性再擔保機構。 福建各級政府將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省級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用于對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的風險補償。從2008年起三年內,對為中小工業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8‰的比例補償;對為中小貿易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5‰的比例補償。 福建省還將積極推進符合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享受國家免征三年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開展貸款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意見》還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證監部門要加強對成長型中小企業的輔導培育,建立擬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對上市后備企業進行分類指導,培育一批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到境外證券市場和深圳證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探索依托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創業初期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29D1) 記者: 【記者劉武福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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