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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行政復議的 功能定位和價值目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06:45 中國質量新聞網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釋義》指出,一段時期以來,對行政復議制度是以發揮監督功能為主,還是以發揮救濟功能為主,在實踐中有不同認識。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這實質上是承認了行政復議在發揮行政系統內部層級監督功能的同時,具有更加重要的社會救濟功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更加重視通過行政復議這一法定渠道解決社會突出矛盾的決策和部署。 新形勢下行政復議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化解矛盾的功能和作用。從民主政治的角度來看,這是新形勢下行政復議的首要功能。通過行政復議,能夠妥善解決因政府配置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公共資源引發的行政爭議,有效發揮政府經濟調節職能,促進可持續發展;能夠妥善解決因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違法集資、非法攤派等引發的行政爭議,促進政府對市場的監管更加有效;能夠妥善解決因不頒發許可證、不及時審批、不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的行為等引發的行政爭議,及時制止行政機關的不作為,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 二、保護權利的功能和作用。從行政復議的啟動機制角度來看,這是行政復議制度的普遍價值,是行政復議的基本功能。通過行政復議,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證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群眾各項權利的實現。能及時聽取人民群眾對政府管理的意見和呼聲,及時發現并撤銷違法和明顯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防止和避免行政侵權行為的發生。 三、糾正錯誤的功能和作用。從規范行政的角度來看,這是行政復議制度另一個重要的價值和功能。通過行政復議可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既能糾正具體行政行為中主體違法、權限違法、依據違法、程序違法和處理失當的問題,也能糾正與具體行政行為相關聯的行政文件的違法問題;既能糾正行政機關主動作為的違法問題,也能糾正違法不作為問題。既能糾正已經發生的行政違法行為,也能通過糾正違法的結果警示后人。 四、教育引導的功能和作用。從法治實現的角度來看,這是行政復議制度平臺使實體法得以實現的功能。通過行政復議,能教育引導群眾理性依法維權,增強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能把處理行政爭議的過程變為進行法治教育和法治訓練的過程,起到“辦結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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