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房產中介“吃差價”被叛雙倍賠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00:58 北京商報
商報訊(記者 郭瑩)由北京市房產中介協會發出的“不賺差價”倡議書成了法院判處全國首例房產中介雙倍賠償案的重要斷案依據。昨日,通州法院做出判決,要求北京中大恒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雙倍退賠購房人差價。 2006年10月,韓先生以50.5萬元從中大恒基房產中介購買了一套房屋,而后發現與其簽署合同的實為中大恒基尋找的相關工作人員。在辦理房產過戶過程中,韓先生從房產人處得知房屋的實際售價僅為48萬元。韓先生隨即將中大恒基告上通州法院,要求其雙倍賠償。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處中大恒基賠償韓先生4.5萬元。 據審理該案的法官介紹,本案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包括中大恒基在內的220家房產中介公司與北京市房產中介協會于2006年11月10日簽署的《關于房地產中介機構“不賺差價”的倡議書》。在這份《倡議書》中,這220家房產中介承諾如有賺取差價行為,將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雙倍退賠差價。 “此允諾是簽署《倡議書》的房產中介機構對服務者做出的單方允諾,因此房產中介應承擔‘雙倍退賠差價’責任。”法官解釋說。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