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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素導致部分低保人員不愿就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7:25 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王劉芳)早日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在實現自身價值的同時創造更美好的生活,這是絕大多數低保人員共同的想法。但也有例外。北京市社科院城市問題研究所昨天發布的有關研究結果顯示,本市有6.1%的低保未就業人員表示“無論什么工作都不感興趣”。 “這是對本市303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低保人員進行問卷調查后得出的結果。”市社科院城市問題研究所博士齊心說。在調查中,84.3%的低保人員表示希望找到一份工作,但只有72.2%的人最近1年內曾經找過工作,這表明有些人并沒有把就業愿望轉化為實際行動。 為什么有些低保人員就業積極性不高?齊心表示,這主要有6個因素。“一是低保潛在利益大,就業對低保人員的吸引力不夠。”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本市與低保資格掛鉤的福利政策有25項,而如果低保人員選擇工作的話,其收益有可能只相當于低保收益的75%左右。二是現行的低保政策規定對低保人員的所有收入都要進行審查,并且100%從救助金中扣除。這意味著一位每月享受300元低保費的人,如果找到一份月收入100元的兼職,那么他的低保費每月將要扣除100元,這樣一來,他的收入就不會因為找了份工作而有所增加。三是在很多救助待遇上,有勞動能力和無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標準相同,無意中為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搭便車”創造了條件。另外三個因素是部分政策知曉率低、在執行中沒有得到徹底落實以及有關部門對于消極就業缺乏治理措施等,這也是部分低保人員不愿積極就業的原因。 據介紹,為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積極就業,本市已開始實行低保分類救助政策,根據城市低保對象的勞動能力、家庭情況和贍養系數等分別制定不同救助系數。對消極就業的低保人員,有關部門也開始采取措施。本市出臺的《建立促進城市低保就業服務對象就業機制暫行辦法》就規定,對不進行就業服務登記、三次不接受推薦就業、不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低保人員,不再受理其低保申請。RJ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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