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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縱連橫 證券稽查新變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16:14 21世紀經濟報道
合縱連橫 證券稽查新變局 合并稽查一二局,下設稽查總隊,調整各大區稽查局和證監局稽查處職能 本報記者 于海濤 北京報道 證券執法體制正在進行重大改革。 11月16日上午,中國證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范福春宣布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成立,合并后的稽查局(首席稽查辦公室)也已開始運行。這一系列調整已經獲得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批復。 “這次改革的重點,一是從制度上確定了證監會幾年來推行的‘查、審分離’模式,形成了調查與處罰權力的相互制約機制,提高了執法的專業、效率和公正水平;二是建立集中統一指揮的稽查體制,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作戰效能;三是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增強了稽查力量。”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 成立稽查“司令部” 此次改革徹底打破了稽查系統的原有格局。 在原有格局中,稽查一局(首席稽查辦公室)除統一協調稽查系統各部門外,非常重要的一塊職能是負責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有關的案件調查,單設大案要案處具體負責;稽查二局則負責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方面的案件調查。 合并后的稽查局(首席稽查辦公室)把調查職能完全剔除,是一個職能單一的管理機構,即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案件調查,負責立案、復核及行政處罰的執行等工作。 “也就是發揮‘司令部’的作用,統一指揮。”證監會相關人士說。 據悉,新稽查局的職責將包括12項職能:擬訂證券期貨執法的法規、規章和規則,統一處理各類違法法規線索;組織非正式調查;辦理立案、撤案等事宜;組織重大案件查辦;協調、指導、督導案件調查及相關工作;復核案件調查報告,統一負責案情發布;協調跨境案件的辦理;組織行業反洗錢工作;辦理稽查邊控、查封、凍結等強制手續;組織、協調行政處罰的執行;組織稽查考評、獎勵;負責案件統計、培訓工作等。 根據上述職能,稽查局內設9個處,包括綜合處、協調處、立案處、稽查三個處、復核處、執行處、反洗錢與涉外案件調查處等。 值得注意的是,立案處除負責收集、處理違法違規情況、信息和協調分配立案任務外,另一重要職能就是提出啟動非正式調查的建議;根據非正式調查結果,提出是否立案。 也就是說,非正式調查作為調查程序中的必經階段,被正式確立。從程序上而言,以后證監會在案件調查上將主要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非正式調查,即根據違法違規線索對其提前介入,進行初步調查,不構成違法違規的就過濾掉,或者采取日常監管措施對其監管;涉嫌違法違規的,則進入第二個階段,即正式立案。 “這跟國際上通行的劃分一致。這次改革充分借鑒和參考了國際上先進市場的做法,這個新體制有效運轉起來應該是比較符合現實需要的。”上述負責人說。 據悉,新稽查局的編制為40名,其中處級干部18名。而這個“司令部”的負責人將是“首席稽查”,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全系統的稽查工作。 單設“野戰部隊” 按照新體制,稽查力量按層級分設,在“司令部”下,單設一只“野戰部隊”,即稽查總隊。 “稽查總隊的職責主要是負責內幕交易、市場操縱、虛假陳述等重大案件的調查,負責涉及面廣、影響范圍大的大案要案、敏感類案件的調查。”上述負責人說。 據悉,稽查總隊是證監會直屬事業單位,業務上接受稽查局指導。內設20個處室,包括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調查15個處、內審2個處、技術支持處、紀委(監察室)。總的人員編制為170人,其中局級領導7名、處級干部52名。 在此次改革中,第三層級--證監會的派出機構的稽查力量也被空前加強,編制上增加110名。 各大區稽查局和各地證監局稽查處的職能調整為:負責轄區內案件的調查、非正式調查,以及各類案件的協查。 目前,充實稽查力量的“招兵買馬”工作還在繼續,證監會最新發布的招聘公告顯示,法律、會計、財經金融、計算機等專業的有工作經驗人士將是招聘重點,專事“對全國范圍內的證券期貨市場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調查”。 “加上原有的稽查力量,到現在為止,稽查人員將近600人。”上述負責人說。也就是說,調整后的稽查人員占到整個證監會系統人數的四分之一,證券執法將是證監會今后的重點工作之一。 確立查審分離模式 在中央編辦批復中證監會機構調整中還有重要一項,就是設立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下設辦公室。 實際上,行政處罰委員會已運行一段時間,并取得突出成效,此次批復,將從體制上把幾年來推行的模式固定下來。 “這次改革的重點,就是從制度上確立了證監會幾年來推行的'查審分離'模式,形成了調查與處罰權力的相互制約機制,提高了執法的專業效率和公正水平。”上述負責人說。 行政處罰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行政執法機構,所有調查部門調查完的案子按程序移交過來后,進行案件的審理,并獨立作出行政處罰建議。 據悉,證券監管部門一直在努力探索適合我國資本市場現實和發展的執法模式和體制,并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隨著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對外開放程度的逐步提高,證券違法違規行為呈現出新型化、多樣化、網絡化的特征,案發數量增多,惡性案件時有發生,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給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帶來了巨大挑戰。 “及時改革執法方式,優化執法資源、執法體制的改革,就是為了優化執法資源,充實執法力量,加強組織管理,集中統一指揮,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上述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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