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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億元國資招標遭質疑 公開交易迷霧重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9:29 中國經營報
編者按 一家經營業(yè)績優(yōu)良的國有企業(yè)資產轉讓好事多磨。湖南知名運輸企業(yè)湖南遠洋經歷7年改制籌謀后,在引進戰(zhàn)略投資者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中,自然人戰(zhàn)勝民營企業(yè)中標,轉讓方和招標公司拒絕向參與招標者公開評標過程遭到投訴,其中是否另有隱情? “真讓人郁悶!我們一個專業(yè)化集團公司和一個自然人競標,報價價款和報價得分均高于對方,人家倒中標了。”國內航運領域成長迅速的民營企業(yè)中通遠洋物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通遠洋”)正是因為這一點想不通,從而開始了向有關部門的投訴。 源起:湖南遠洋國企改制 事情起因于湖南省交通廳屬下國有企業(yè)“湖南遠洋”的改制。 湖南遠洋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注冊資金近3000萬元的湖南省省屬國有企業(yè),系湖南省交通廳與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合資組建,各持50%股權。今年七八月份,兩大股東達成一致,分別將自己持有的50%股份在長沙、北京兩地的產權交易所掛牌交易。 中通遠洋對記者坦言,這家優(yōu)良企業(yè)總標的額不及1億元人民幣,是一單很有誘惑力的交易,他們在短時間內迅速決策,提交資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申請受讓人資格。 然而,今年10月10日他們接到了湖南方面的未中標通知。與他們同時競標、也是他們唯一對手的自然人包宜東中標。 競標結果讓信心十足的中通遠洋深感意外,他們旋即提出要求,希望湖南省交通廳與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對評標結果作出合理解釋。10月19日,招標公司在書面回復中直截了當地把中通遠洋要求解釋評標結果斥為“無理要求”。 “我們交了保證金,又做評估報告,又搭人力又搭物力,結果就被一紙簡單的未中標通知書給打發(fā)了,連個合理的解釋都沒有,真不知道這市場交易要遵循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從哪里體現!”中通遠洋的一位經辦人接受記者調查采訪時情緒非常激動。 無奈之下,中通遠洋選擇了向有關部門投訴。 評標透明度成為焦點 記者找到了負責湖南遠洋改制工作的湖南省交通廳國企改制辦吳覺明主任。 對于湖南遠洋招標結果的相關話題,吳主任情緒激動:“誰說就交給自然人了?省國資委還在審核呢,沒最后確定的事我不能跟你講。” 吳主任告訴記者,湖南遠洋的改制是為了把企業(yè)做大做強,股份轉讓本來是可以采取協議方式進行的,原來曾計劃先把中遠持有的50%股份協議轉讓給交通廳,但是2006年年底出臺的《關于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協議轉讓進行了進一步的規(guī)范,湖南遠洋就只能采取掛牌公開交易的方式進行。 至于未中標企業(yè)中通遠洋討要說法的問題,吳主任表示,“招標法規(guī)定中就沒有‘公開’的提法,只要求公平、公正、科學、擇優(yōu)。” “招投標從來都是只有冠軍、沒有亞軍。不中標不代表不合格,只是相對優(yōu)勢弱一些。對評標過程要嚴格保密,這是七部委聯合發(fā)布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的暫行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湖南省招標局主抓該項目的副總李女士也認為,國家法律規(guī)定,評標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并沒有提到公開。中通遠洋要求公開未中標的理由,公布得分,公布評委情況的要求沒有道理。 對此,北京信利律師事物所律師謝思敏認為:“對中通遠洋這樣的利益關系人而言,要解決的是競爭的公平問題。中通遠洋作為相關人提出的要求,并不是讓有關部門向社會公開招投標過程。他們應該對招標過程享有知情權,有關部門也有披露的義務。” 據悉,在這次整個評標體系中,報價得分占到55%的比例,中通遠洋報價6001萬元,得分為53.8;自然人包宜東報價5600萬元,得分53.14;中通遠洋該項得分略高。另外占總評分45%比例中,戰(zhàn)略規(guī)劃評分占55%,職工安置方案評分占45%。招標文件中沒有列出更細致的評分標準。 “我們在提交的競標方案中不僅承諾全員安置,還根據發(fā)展規(guī)劃提出至少擴招500名員工。難道輸在戰(zhàn)略規(guī)劃上?”中通遠洋表示不相信一個自然人比自己這個有團隊優(yōu)勢的集團企業(yè)更有能力規(guī)劃湖南遠洋的未來并將規(guī)劃落實。 記者在中通遠洋接到的《通知》上看到,全篇只有一句告知:貴方的投標經評標委員會評議沒有成功,請盡快辦理投標保證金退回事宜。 進展:一半審核未果一半交易延宕 為了弄清事實,記者專程走訪了湖南省國資委。接待記者的宣傳處一位負責人稱:“國資委正在調查湖南產權交易所運作這個項目的過程是否合法、合規(guī),目前尚未形成定論。所以監(jiān)管部門領導交代,目前不便接受采訪,暫時也沒有處理的時間表。” 湖南交通廳這50%股權的轉讓未果,中通遠洋參與的中遠集團持有的另外50%股權轉讓的受讓也不順利。在中通遠洋于8月13日交齊1480萬元的投標保證金和相關文件給北京產權交易所后,該項交易就延宕至今。 按照相關規(guī)定,掛牌期滿,中遠集團應該盡快確認申請人的受讓人資格,在掛牌期滿的5個工作日內即8月18日前確定競價方式。但中遠方面遲遲未決。對此,中遠方面解釋:因為近期相關主管人員辭職,所以影響了工作的推進。 據知情人披露,相關人員曾于8月27日會同湖南產權交易所人員赴北京到中遠集團總部及北京產權交易所,促使中遠集團戰(zhàn)略發(fā)展部、財務部、運輸部等4部門匯簽了一份文件,認定自然人申請人(包宜東)為唯一合格受讓申請人,并據此要求北京產交所否定中通集團和另一家江蘇企業(yè)的合格受讓申請人資格。 在中通集團的申訴下,北京產交所敦促中遠集團負責該項目的戰(zhàn)略發(fā)展部資本運營室主管人員,就否定中通集團合格受讓申請人資格做出書面說明,對方稱中遠集團領導皆出差在外,無法給予答復。雖經北京產交所再三敦促,中遠方面遲遲未給予正面回答。之后,就出現中遠負責該項目的主管在9月底辭職離開的事。 中遠戰(zhàn)略發(fā)展部人員透露,根據最初的改制安排,中遠在退出湖南遠洋后,其持有的50%股權將被轉讓給湖南省交通廳指定的國有企業(yè),然后該國有企業(yè)利用湖南遠洋的資產和資源優(yōu)勢發(fā)展,從而實現上市。正是這個前因讓原本已經掛牌的中遠所持50%股份的轉讓沒有順利地如期進行。 “湖南省交通廳將其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一個自然人和當初的改制安排不相符,我們中遠方面一定會謹慎行事,合法、合規(guī)地完成交易。”中遠相關負責人表示,交易的具體時間表仍然無法確定。 中國經營報記者:謝紅玲相關報道: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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