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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首試排污權有償使用 江蘇擬建二級排污權交易市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16:09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范利祥 上海報道 江蘇省核定出的排污企業購買COD排污權初始價格為:化工企業每千克COD定價為10.5元,印染企業為5.2元,造紙企業為1.8元,釀造企業為2.3元,其他企業為4.5元。 本報記者獲悉,從2008年1月1日起,全國重點湖泊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試點將率先從太湖流域啟動。 近年來,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一直為有關各界所關注。太湖、巢湖等重點湖泊藍藻事件爆發后,多位專家學者、政府官員更是希望能早日啟動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 本報記者從國家環保總局了解到,在國務院即將出臺的有關加強重點湖泊(水庫)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確規定,要“積極研究排污權有償取得和交易制度,在太湖流域先行開展COD(化學需氧量)等排污權交易試點”。 而江蘇則計劃在建立一級市場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二級排污權交易市場。 太湖先行排污權交易 江蘇省環保廳一位從事排污權有償使用研究的負責人透露,此次試點范圍為太湖流域內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以及鎮江市的丹陽、句容和南京的高淳縣等,試點對象選擇重點監控的266家排污企業。 其基本模式是:根據國家和江蘇省“十一五”污染減排和排污總量控制要求,參加試點的各市和所轄縣(市、區),按照減排計劃,核定出重點監控排污企業排污配額和有償取得的排污權。然后,由排污企業以“掏錢購買”方式取得排放指標。 根據試點推進方案,從2008年起,首先在太湖流域開展COD排污權有償使用試點;到2009年,再在太湖流域適時推進氨氮、總磷排污權有償使用試點,建成太湖流域的市級水排污權交易市場;從2010年起,初步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市場。 “這個試點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宜一下子全部推行,所以我們采取了分類分步實施的辦法,邊摸索,邊擴大試點范圍。”上述江蘇省環保廳負責人指出。 據本報記者了解,在試點方案推出前,江蘇省環保廳、財政廳、物價局等部門聯合組成調研組,對試點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調研。 調研主要包括五大關鍵內容: 一是排污權作為環境資源如何實現有償使用;如何根據水污染物種類和數量,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將排污權分解到排污單位,實行有償使用;如何對有償使用的排污權相關收費因子(初定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制定收費辦法和標準;試點地區及行業如何選擇;存量和增量如何區別對待,以尊重歷史、體現公平。 二是有償使用費收費標準由哪些因素構成;是否要按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或行業調整系數;對排污單位、地區財政的影響。 三是對排入水體的水污染物和排入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如何區別征收有償使用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排污權使用費如何征收。 四是如何處理污水處理費、污水排污費和排污權有償使用費的關系。 五是有償使用費如何統一管理和分級使用。 根據調研結果,江蘇省決定以污染治理直接成本作為參考基礎。比如,化工企業削減1千克COD處理成本為5.8元,印染企業削減1千克COD處理成本為2.9元等。同時,本著刺激性和區別對待的原則,核定出太湖流域1.8的地區差異調整系數。這樣,計算出了“COD初始價格=平均治理成本×地區差異系數”的公式。從核定的有償排污權的初始價格看,已明顯高出了5類行業的污水直接處理成本。在此基礎上,分別核定出了5類排污行業每千克COD的“賣出”價格。 江蘇省依此核定出了排污企業購買COD排污權的初始價格:化工企業每千克COD定價為10.5元,印染企業為5.2元,造紙企業為1.8元,釀造企業為2.3元,其他企業為4.5元。 擬建二級排污權交易市場 “在太湖流域試點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主要是為了探索解決環境污染問題的市場機制。”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流域處一位官員表示。 江蘇省環保廳負責人則進一步解釋,這項工作主要是為了通過引入環境價格體系,建立排污權初始價格,變無償使用排污許可證為掏錢購買。 江蘇省環保廳按照試點中規定的排污指標進行了比較:一家化工企業一年要排放500噸的COD,就要掏出525萬元購買核定排污量的排污許可證。 “這樣企業排污就增加了不少成本,促使企業珍惜排污指標,把排污總量削減下來。”江蘇省環保廳負責人指出。 而企業節約下來的污染排放指標,可以成為一種用來交易的“有價資源”,那些因無力或忽視使用減少排污手段而導致手中沒有排放指標的企業,將不得不按照商業價格,向市場或其他企業購買指標。 不僅如此,按照相關方案,排污權有償使用所獲取的專項費用,將實行按年度核定征收,并納入企業的生產成本。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監管”的原則,由太湖流域各級環保部門按照規定,來核定所在轄區內重點監控企業的排污量,實行“誰核定、誰征收”。 對于征收上來的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江蘇規定,將作為非稅收入,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作為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主要用于污染減排工程、污染監控設施、排污權交易市場等建設。 江蘇方面還計劃在建立一級市場的基礎上,利用市場配置功能,積極開展水排污權交易,逐步形成二級排污權交易市場。 江蘇省環保廳負責人透露,將采取由點到面、逐步推開的辦法,在江蘇太湖流域各市縣積極穩妥的推進。 上述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流域處官員也表示,將在太湖流域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各重點湖泊流域全面推廣江蘇經驗。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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