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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昨天查了個“傍名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7:52 南京晨報
晨報訊 昨天上午,南京市工商局在建鄴區一家裝飾城發現一家名為創雅的燈飾店面的門頭上寫著“光環境專家雷士照明”,英文簡稱為NVC,這個字母就代表惠州雷士公司品牌燈具的標志。 走進店里,果然看見清一色的“雷士”牌,但大部分擺出來的雷士有一行小字表示,它們都是“江蘇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生產的,另一個紙箱子里面的雷士,卻又是“上海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生產的。原來,此雷士非彼雷士,與真正的名牌惠州產的雷士完全不是一回事。 “店面門頭上掛的是惠州雷士的燈具,這里怎么都是另外廠家的產品?”一位姓唐的負責人當即解釋說,他們產品的英文簡稱不是NVC而是BNE,和惠州一點關系也沒有,而上海的貨則是幫別人帶發的。工商人員要求其立即將店面門頭清除,不得對消費者選購產品進行誤導。記者了解到,如果傍名牌,除了將違法產品沒收外,還可以處以營業額3倍以下的罰款。 南京市工商局公平教育局王志堅副局長指出,這些傍名牌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和企業名稱管理規定,他們利用別人品牌的高信譽度來推銷自己的產品,不僅把自己的“身價”抬高了,實質上還把名牌產品的份額擠占了。消費者通常在購買的時候很難準確辨認。 作者:楊靜/來源:南京晨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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