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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制止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出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 02:23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程剛)商務部和國家環保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商務和環保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出口企業的環境監管,督促出口企業率先承擔社會環境責任,堅決制止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出口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出口企業,尤其是“兩高一資”出口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集中力量對有出口產品的排污企業開展一次專項環境執法檢查。環保部門還將建立出口企業的環境執法檔案數據庫管理,實現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和整改的動態管理,并率先在冶金、化工、水泥、紡織、輕工等順差規模大、增長快、環境問題突出的行業推行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 通知要求,各級商務部門在出口環節配合環保部門執法,對查處屬實的環境違法企業,按照《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在整改完成前,暫停受理其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申請,停止加工貿易合同審批,限制參加全國性、區域性出口商品交易會、博覽會等,對情節嚴重的,可停止其1至3年的對外貿易經營活動。 目前我國貿易出口以初級制造業為主,很多出口產品都屬高能耗、高污染產業。此前國家已通過出口退稅等多項政策調整,對高能耗、高污染產業進行宏觀調控。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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