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徽首起會展合同糾紛案一審塵埃落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22:57 中國經營報
歷經了市場的開拓、發展、壯大,安徽汽車會展市場已初具規模。然而,在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后,曾經獨當一面的“安徽第一車展” 腳步卻不得不延緩下來。 同時同地 “汽博會”PK“嘉年華” 2006年9月24日,在安徽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的“現代人居環境展覽會(以下簡稱人居展)暨2006汽車嘉年華”進入倒數第二天,此時距離由安徽省汽車行業協會主辦的“第四屆安徽國際汽車博覽會”(以下簡稱汽博會)的開幕僅剩五天時間。“汽車嘉年華”的前稱是2006中國安徽汽車展示交易會”,與人居展同時、同地舉辦。之所以由“交易會”改名“汽車嘉年華”,源自行業協會與會展中心之間的一個排他性協議。 安徽汽博會組委會工作人員十分無奈地說:“我們早在2005年12月份就與會展中心簽訂了合同,然后在2006年4月份又補簽了排他性協議,提出了在汽博會的前后六個月之內,會展中心不得承擔任何相同類似的汽車展覽。”顯然,安徽國際會展中心(以下簡稱:會展中心)沒有履行自己的承諾。 早前,安徽汽車行業協會曾要求會展中心停止舉辦“中國安徽汽車展示交易會”。值得一提的是,在政府有關部門協調下,安徽國際會展中心也曾于8月10日函復行業協會,“2006安徽汽車展示交易會”將不在會展中心舉辦。在這種形勢下,安徽汽車行業商會將“2006中國安徽汽車展示交易會”更名為“汽車嘉年華”,對外宣傳為:“人居展”將點爆“汽車嘉年華”。就這樣,“2006安徽汽車嘉年華”如期在會展中心舉辦了。 安徽汽博會組委會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受到“人居展暨2006汽車嘉年華”活動的影響,第四屆安徽國際汽車博覽會招商情況很不理想。很多參展商表示:已經參加了“汽車嘉年華”,對于一個地區來說,如果再參加安徽國際汽車展就顯得有些浪費。也有參展商表示:“安徽市場出現了什么問題?一個小小的安徽汽車市場怎么會在短短的半個月之內有兩個汽車展?看來安徽的車展規模大不了,兩個車展都不值得我們參加。” 對簿公堂雙方激辯違約實質 2007年2月6日,安徽汽車行業協會一紙訴狀將安徽國際會展中心告上法庭。理由是:早在2006年4月份,安徽省汽車行業協會根據安徽汽車市場的特征,曾與安徽國際會展中心簽訂一個排他性的車展協議:在安徽汽博會舉辦的前后六個月之內,在會展中心不能舉辦汽車類的展覽。 庭審期間,雙方就“汽車嘉年華”的性質——“展覽”產生分歧。 安徽汽車行業協會方面出示了大量現場照片作為佐證。原告表示,人居展上的“汽車嘉年華”從規模、面積以及性質均屬于展覽會。人居展現場參展的房地產廠家不超過20家,而汽車參展商則接近50家,幾乎占據了整個場館的2/3面積。此外,“人居展”現場背景板上的汽車嘉年華主辦方和招商函中也不一樣,僅剩下安徽省工商業聯合會汽車行業商會,其他原定的幾家主辦單位均變成了支持單位。因此,安徽國際會展中心應按早此前雙方簽訂的“排他性協議”賠償損失。 被告安徽國際會展中心方面辯稱,2006年9月22日至25日在其處進行的是“試乘試駕”活動,并非汽車嘉年華,亦非汽車展覽會,該活動僅是合肥佳德會展服務有限公司舉辦的“人居展”四項活動中的一項,與安徽汽車行業協會舉辦的汽博會在名稱、所涉及的內容、面向的群體、活動規模、活動宗旨、舉辦時間等方面均不相同,并沒有對行業協會舉辦的2006汽博會造成損害。 2007年9月,這起長達一年的糾紛終于有了答案。安徽省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最終做出判決:汽車嘉年華與汽博會兩個展覽相比較,雖然兩者名稱不同,但二者均在會展中心設立了固定的汽車展位,參展的汽車涉及大眾、豐田、奇瑞、長安等眾多家用轎車品牌,家用汽車參展商數量、展位面積均占整個展會室內展區面積的70%以上,因此足以認定二者無論從展覽規模、展覽目的、展覽內容、面向對象,均存在類似之處,屬于類似的汽車展覽,會展中心允許他人舉辦汽車嘉年華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如下:被告安徽國際會展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天內賠償原告安徽省汽車行業協會損失20萬元。 重復辦展 怎一句“麻煩”了得 對于呈現混亂局面的安徽汽車展覽市場,政府部門曾做過協調,在安徽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協調做好有關汽車展覽展銷活動的通知》中,記者見到這樣的文字:“由省汽車行業協會和新安晚報共同主辦的第四屆中國安徽國際汽車博覽會與省工商聯主辦的2006安徽汽車嘉年華活動,內容大致相同,幾乎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辦。為此,經省政府同意,請省商務廳會省經貿委等部門,調查、研究有關情況,按照市場規則和會展業管理辦法處理。” 隨后,合肥市政府會展辦也對雙方的矛盾做出相應的回應:“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展覽,由市場主體做主。”但矛盾并未因此而消除。 “同類展會偏多,導致質量低下是整個行業存在的問題。就安徽汽車展的現實問題,政府已經進行了協調,但有關單位置之不理。我們只能借助法律手段來解決因違約造成的問題了。”安徽汽博會組委會的一位負責人在提到上訴的初衷時,如是說道。 安徽兩個汽車展的“沖突”,經過政府部門多次協調無果,最終對簿公堂。北京會展經濟研究所長劉宏偉表示這起案件的整個過程極具參考價值和普遍意義。它首先體現的是地方會展行業協會的協調能力。在國外,會展行業協會運作機制相對成熟,展覽的舉辦都是由協會負責協調,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出現一些混亂的局面。另一方面,會展業的法制化進程還應進一步加速,具體法律條文應該再行細化,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地避免類似事件的重復發生。 中國經營報記者:肖凌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