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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體缺失限制水運開發 專家呼吁制定航道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4日 14:17 中國產經新聞
選題策劃/本報記者 李檜 選題執行/本報記者 李金玲 10月7日,由交通部主辦的2007年“共建長江黃金水道,共享綠色航運資源”的大型公益接力宣傳活動落下帷幕。《中國產經新聞》記者從此次活動中獲悉,在綜合運輸體系中,水運具有運能大、占地少、能耗小、污染輕、成本低的特點,已經成為一個繼公路、鐵路、航空等主要運輸方式之后國家將大力擴展的物流渠道。 但業內專家指出了一個不容樂觀的事實,我國目前還缺少一部專門針對內河航道管理的法律,從而使我國內河航道不能完全發揮作用。 重視水運業發展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增長和內河交通的不斷發展,水運已經成為一個繼公路、鐵路、航空等主要運輸方式之后國家將大力擴展的物流渠道。 交通部部長李盛霖曾表示,大力發展水運,充分發揮水運在減少土地占用、降低能源消耗、加強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是貫徹落實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 交通部方面表示,水路運輸是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傳統且仍處于發展中的運輸方式,近年來,水路運輸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據統計,2006年,我國進出口總額17607億美元,同比增長23.8%,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6個百分點。但另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中國水運行業產能嚴重不足,主要是依靠海外運力。 業內專家分析,無論是目前顯示出的能力,在外貿運輸中表現出來的地位,還是未來將要形成的規模,我國水運業對經濟的貢獻和重要意義都是顯而易見的。從國家對水運業的重視程度、各地對水運業的扶持態度,不難得出結論:在我國逐步成為世界經濟大國、貿易大國、工業大國的發展道路上,水運業的作用將更加舉足輕重,水運業的地位也將提到一個新的高度。 今年7月5日,李盛霖在全國水運工作會議上表示,“十一五”中央將籌集至少400億元的資金,重點用于內河和沿海航道、水上支持保障系統等項目的建設。 李盛霖指出,到2020年,中國要實現水路交通現代化,擁有基本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的水運基礎設施、裝備和服務體系,海運綜合實力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經濟安全的要求。 航道資源亟需法律保護 據了解,長江全長6300余公里,是我國惟一貫穿東、中、西部的水路交通大通道,也是世界上目前內河運輸最繁忙的通航河流。在管理這條黃金水道的過程中,亟需專門的法律保護。 據專家介紹,航道部門在日常航道管理中,目前主要依靠1987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和1991年交通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但由于它們分屬于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在依法行政管理中執法依據不硬,手段乏力,而在與水資源使用發生矛盾時,沒有相關的法律對航道資源進行強有力的保護。 面對呼聲國家和交通部門也在積極努力。為了加快水運基礎設施建設,國務院先后批準了《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布局規劃》、《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灣三區域沿海港口建設規劃》等水運規劃,交通部制定了《長江三角洲地區現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規劃綱要》等規劃,與沿江7省2市聯合制定了《“十一五”期間長江黃金水道建設總體推進方案》。 交通部長江航務管理局局長金義華曾向媒體表示,長江黃金水道的管理上,有許多的法律關系需要梳理:航道與大壩的關系;岸線與土地的關系;港口與土地的關系;河道與環境的關系;航道與漁政的關系等。由于沒有專門的航道法確立這些關系的管理主體,設定相應的權力與義務,使得相關管理部門不能有效保護和管理航道資源,致使航道的基礎作用和地位受到削弱。 金義華表示,長江流域目前最讓人擔心的問題是:水污染,亂砍濫伐破壞水文,建壩堵塞水路。由于非法采沙破壞航道,個別正在治理的航道出現了因非法采沙導致工程難以為繼或重新施工、重新設計的嚴重后果。如何制裁這些非法破壞航道的現象,亟需一部航道法來設定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強化航道部門的執法力度。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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