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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合資公司起訴國家商標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01:41 新京報
2007年5月14日,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娃哈哈品牌標志。圖/CFP “娃哈哈與達能糾紛”追蹤 本報訊 (記者胡紅偉 王殿學) 記者昨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達能與娃哈哈39家合資公司之一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因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不同意其與杭州娃哈哈集團間的“娃哈哈商標”轉讓,將商標局訴至法院。法院已受理了此案。但杭州娃哈哈合資公司卻發來聲明極力否認有此起訴行為。 娃哈哈合資公司否認起訴 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向一中院提交的起訴書中提到,娃哈哈集團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提交《關于請求轉讓娃哈哈商標的報告》和《關于轉讓娃哈哈注冊商標的報告》,要求將該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冊商標轉讓給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商標局在復函中均“未同意轉讓”。 據此,起訴書中認為,商標局作出的未同意娃哈哈商標轉讓的行為,未對其作出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違背了《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作出決定的方式亦不符合《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的程序,商標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程序違法。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請求法院撤銷商標局的被訴行政行為。 昨日,娃哈哈方面發來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聲明》明確表示,“我們沒有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辈⒃谏昝髦蟹Q,正在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是誰在冒用我們的名義起訴”,要求撤回訴訟,并保留追究冒名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將審查原告起訴主體資格 記者隨后將娃哈哈食品公司的聲明反饋給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中院回復稱,該起訴書上有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范易謀的人名蓋章,并附有公正書證明范易謀身份。因此法院認為,符合立案條件。 不過據記者了解,范易謀為達能亞太區總裁,在糾紛事發后被達能單方面委任為合資公司的董事長,但在隨后舉行的合資公司董事會中未能獲得中方股東通過。 此外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雙方的意見,行政廳開庭審理時還將審查原告是否有起訴的主體資格。 據了解,達能和娃哈哈曾于8月16日在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舉證和答辯,其中“商標轉讓協議”成為當天雙方爭辯的核心。在當日的舉證中,達能方面懷疑娃哈哈方面沒有履行商標轉讓協議合理程序。 昨日達能方面表示盡管達能是合資公司大股東,但起訴國家商標局是合資公司的個體行為,并對娃哈哈方面所指的“有人冒充”不予置評。娃哈哈集團對外聯絡事務部主任單啟寧也表示,對誰有可能冒充不予置評,對與達能糾紛進展也沒有任何信息披露。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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