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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的嚴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23:24 中國經濟時報
焦輝煌 滕子京與范仲淹是同期進士,范對滕數次提攜力助,可謂同僚好友。1046年6月,滕向范約稿,滕隨之與《岳陽樓記》一同聞名天下。然而,在史料中,滕子京是個有爭議的人物,于是有人認為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對滕的盛贊實是一大敗筆。 近讀歐陽修《與滕待制》一文得知,滕子京在修好岳陽南湖紫荊堤等堤壩后,也同時向歐陽修約稿以樹碑文,而歐陽修卻借故推托,其嚴謹確非一般。 《宋史》載,滕子京在涇州任職期間,費公用錢十六萬,除去分給“諸部屬羌”及“饋遺游士故人”外,仍有巨額資金下落不明,遭到官僚御史的數人次彈劾,被追查、貶職,鬧得滿城風雨。此前滕子京早有所備,為防牽連眾人,便將賬簿名冊燒毀。此事成為滕子京一生最有爭議的焦點(以下簡稱“滕案”),范仲淹與歐陽修都參與了進來。 范仲淹兩次上疏,他堅信滕子京沒有貪墨,并以人格擔保。但他認為滕子京性格“疏散、好榮進,豪邁自負、罕受人言”(與《宋史》評價基本一致),所以為眾忌嫉,招人謗議。他特別奏明,滕子京在涇州守邊撫民深得人心,現在既無真憑實據,就不應對滕奪權治罪,而應讓滕繼守邊關。 以論事切事著稱的歐陽修更三次上疏,他認為“滕案”尚不至于鬧得滿城風雨、軍民不安,當此西夏掠邊奪境、國家多事之秋,皇上應早結案,否則邊境還怎么安定、還有誰愿意去守。 由于范仲淹、歐陽修等上疏力諫,最后,“滕案”以滕子京降官一級,一貶河南靈寶,再貶湖南岳陽,不了了之。 后更有司馬光《涑水記聞》加了一條記載,時范仲淹“慶歷新政”反對派王拱辰說滕子京修岳陽樓“自入(自貪)”,但既為“記聞”,聽后記下來而已,不足信。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雖然《宋史》評滕子京“及卒,無余財”,由于“滕案”沒有蓋棺論定,因此為后人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間,爭議自然難免。有后人更認定滕即是貪財重利、欺世盜名之人,范仲淹還在為他臉上貼金! 滕子京到岳陽后,大搞基本建設,修堤修樓,于是出現了他分別向歐陽修、范仲淹約稿之事。而歐陽修答曰:“舊學荒蕪,文思衰落……不足盡載君子規模閎遠之志,而無以稱岳人所欲稱揚歌頌之勤。勉強不能,以副來意,愧悚愧悚!”如此這般,他以文思衰落、不足以歌功頌德之理由推托了。果真是這樣嗎?不是。 對滕案,歐陽修雖非心知肚明,但也不無猜疑。當時上疏,他是以國家大局為重,并未對滕是否貪墨像范仲淹那樣作結論。試想,你滕子京既然未貪利,未私分國有資產,何必不以證據服人,反而將之燒毀?縱有冤情,卻難以洗脫。謚號為“文忠”、一生端正亮節的歐陽修,自然對滕保有三分警戒。寫個碑文,于大文豪而言,何足掛齒。且正是在他被貶滁州、邀約寫稿之時,卻寫出了山水名篇佳作《豐樂亭記》、《醉翁亭記》。“舊學荒蕪,文思衰落”實在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托詞! 平生未到過岳陽樓、僅憑滕送來有關岳陽樓的畫和詩文,范仲淹揮筆寫就了千古絕唱。但歐陽修為文不同,他堅持“言以載事,而文以飾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見于世”,因此凡內容空洞,華而不實,或以奇詭取勝之作,概在摒黜之列,與蘇軾所言“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有異曲同工之妙。沒有看到“政通人和,百廢俱興”,“銜遠山,吞長江”等之類實情實景,我怎能寫就揚頌碑文? 范仲淹與歐陽修同為文學家,范還是政治家,歐卻更是史學家,也許這也是歐陽修為人為文更為嚴謹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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