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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長被判死刑的警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00:03 北京商報
一件發生在藥監系統的貪污腐敗大案,以鄭筱萸的死刑落下帷幕。這個涉及藥監系統上下、內外8人之多的案件,將我國醫藥監管機構內龐大的“利益網”曝光于天下。除了以死刑“殺一儆百”外,“鄭筱萸案”也帶給了政府、社會及每個公民“政務公開”、“官員自由裁量空間”、“制度漏洞”等警示和反思。 受賄649萬元被判死刑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審理過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成克杰、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黑龍江政協原主席韓桂芝等等高官。除成克杰一審判處死刑外,其余人皆判為死緩。如果鄭筱萸終審確立,他將會是在這里被判處死刑的又一位高官。 判決是根據本月16日法庭公開審理時出示、質證的證據認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鄭筱萸利用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托,為8家制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9萬余元。 在昨天法院的判決書上,這樣描述了鄭筱萸的罪行:2001年至2003年,鄭筱萸先后擔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期間,在全國范圍統一換發藥品生產文號專項工作中,違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和民主決策程序,草率啟動專項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這一事關國計民生的藥品生產監管工作未做認真部署,并且擅自批準降低換發文號的審批標準。鄭筱萸玩忽職守造成嚴重的后果,經后來抽查發現,包括部分藥品生產企業使用虛假申報資料獲得了藥品生產文號的換發,其中6種藥品竟然是假藥。 除了鄭筱萸以外,其他牽連在內的藥監系統的官員仍在等待他們的判決。這個發生在藥監系統的大案不僅僅是鄭筱萸一人所為。 朱裴 趙艷紅 謝秋爭 賴大臣 李淼/文 趙振超/圖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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