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決不姑息不揣腰包的腐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23:44 北京商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透露:相當多的瀆職侵權犯罪仍被忽視、被容忍、被“諒解”。從云南最近公布的12個典型案例看,瀆職侵權犯罪的危害極大。因此,對瀆職侵權者決不能以這樣那樣的理由去同情、容忍和姑息。 瀆職侵權犯罪會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提供的情況,瀆職侵權犯罪的平均個案損失是258萬元,是貪污犯罪的17倍!其危害可見一斑。如原昆明市財政局局長平愚山擅自將公款存入信托投資公司,導致140多萬元至今未能收回;他對昆明市國庫券交易部監管不力,致使該交易部長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種因自己瀆職造成社會巨大損失者,難道值得同情嗎? 瀆職侵權犯罪還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一些重大責任事故背后,往往隱藏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失職行為。在云南曲靖市昌源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局長、副局長等明知該煤礦不具備條件,仍濫用職權發放了開工建設通知書。如今他們雖被查辦,但32條逝去的生命卻再也回不來了。這樣社會危害嚴重的瀆職侵權者,難道值得同情嗎? 瀆職侵權被稱為“不揣腰包的腐敗”。的確,比起貪污受賄者直接把錢裝進腰包,瀆職侵權犯罪更具欺騙性。不少人認為瀆職侵權是“因公犯罪”“好心辦壞事”,值得同情,甚至覺得“錢不進自己口袋不算犯罪”。也正因此,檢察機關在查辦此類案件時屢屢受阻,求情者有之,不配合查辦者有之。這些行為實質上是對瀆職侵權犯罪的姑息和容忍。 一些昏官、庸官的瀆職、失職、決策失誤行為,表面上看似無意,實質上危害極大:不但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而且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威信。看來,我們對這樣的行為不但不能容忍姑息,而且還要加大力度嚴懲嚴辦,對相關責任人堅決追究到底,才能于黨、于國、于民有利。 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