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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無著起歪心 販賣假證終獲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 06:52 中國質量新聞網
本報訊(曾祥素)因販賣偽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普通高中畢業證書,被告人李普明近日被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李普明于2006年國慶節后來京,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于是打起了販賣假證賺錢的主意。他先以每本30元的價格收購假證,再以每本40元的價格出賣,并印制了100余份代辦證件的廣告。 2006年11月30日下午,李普明在北京新東安商場麥當勞二層以人民幣120元的價格向張某販賣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各1本。同年12月26日,當李普明在北京王府井大街丹耀大廈四層再次向張某販賣流動人員婚育證書、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各3本時,被當場抓獲。經鑒定,被繳證件均系偽造。 庭審中,李普明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并表示自愿認罪。 法院認為,李普明的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但其部分犯罪系未遂,且能自愿認罪,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中國質量報》) 曾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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