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進一步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 患大病可用公積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5:40
今晚報
本報訊 (記者 劉英潮 通訊員 王靈萍 蔣后仁) 為解決部分職工的實際生活問題,繼允許低保及領(lǐng)取失業(yè)保險金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出臺新政策,進一步適度放寬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從5月21日起,職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職工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市民可登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wǎng)站(www.zfgjj.cn)首頁查詢各區(qū)縣管理部或分中心咨詢電話,向管理部或分中心咨詢具體事宜。
據(jù)悉,職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白血病等13種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療的,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在重大疾病患者出院之日起一年內(nèi),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qū)縣管理部或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與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合計不能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dān)部分。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即《殘疾人證》注明殘疾等級為一級或二級殘疾),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说淖》抗e金,并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此外,為保障住房公積金貸款安全,不損害其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權(quán)益,《通知》同時規(guī)定,職工符合上述提取條件且同時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yīng)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