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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回顧 銀監會:銀行QDII可投資境外股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9:58 金羊網-新快報
5月10日,中國銀監會頒布了《關于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有關規定做出以下調整:將“不得直接投資于股票及其結構性產品、商品類衍生產品,以及BBB級以下證券”的規定調整為“不得投資于商品類衍生產品,對沖基金以及國際公認評級機構評級BBB級以下的證券。”這意味著商業銀行不僅可以直接境外投資股票,還可以投資股票的機構性產品。 根據《通知》,商業銀行的QDII(代客境外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股票必須是境外公開上市的股票,而且股票投資的比例不能超過總資產凈值的50%,投資單只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總資產凈值的5%,即一個QDII產品至少要投資10只境外股票。《通知》還規定,商業銀行發行QDII時,應選擇與中國銀監會已簽訂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境外監管機構所批準、登記或認可的公募基金,在結構性產品方面,商業銀行發行QDII時應選擇獲國際公認評級機構A級或以上評級的金融機構發行的結構性產品。 點評:QDII產品推出了一年多,目前主要是銀行QDII為主。由于收益不理想,再加上人民幣升值速度加快,銀行QDII的規模一直難以擴大,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出了100多億美元的額度,但實際上使用的量不到1/3。允許商業銀行投資境外股票后,這種局面估計短期內也難以改變,因為首只可投資境外股票的基金QDII收益也并不具備吸引力,在國內股票市場一個季度就能達到30%左右(不一定能持久)的回報面前,大部分海外市場的回報相形見拙。 (敏華/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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