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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交易新合約及規則今起實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3日 22:31 北京商報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日前向各仿真交易會員公司發布通知,決定自5月14日起修改滬深300股指期貨仿真交易合約表以及業務規則。 中金所發布的《關于修改滬深300股指期貨仿真交易合約表以及業務規則的通知》稱,國務院《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均已頒布實施,中金所對《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也作了相應修改。根據上述行政法規、規章以及交易所規則的相關內容,現對《滬深300股指期貨仿真交易合約表》(以下簡稱《合約表》)以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股指期貨仿真交易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的有關條款進行修訂。 據了解,仿真交易原最小變動價位為0.1點,修改后的最小變動價位為0.2點;原手續費收取標準為30元/手(含風險準備金),現修改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含風險準備金);原交割手續費為30元/手,現修改為交割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原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0手,現修改為200手;此外,客戶持倉限額現修改為600手。 關于仿真會員資格,現修改為:“有技術接入條件的期貨公司可以申請成為交易所仿真交易會員、仿真交易結算會員或者仿真全面結算會員從事仿真交易經紀業務;有技術接入條件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可以申請成為交易所仿真交易會員從事自營業務;有技術接入條件的商業銀行可申請成為交易所仿真特別結算會員專門從事仿真結算業務。” 此外,這次修改還涉及結算價、單邊市、強行平倉、強制減倉等方面。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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