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遲到卻迅猛的改革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09:09 保監會網站
自2006年始,越南開始了其轟轟烈烈的大型國有企業改制高峰2001年底前,越南的國有集團公司大都保有其絕大多數成員公司100%的注冊資本,但截至2006年底,許多集團公司持有其成員公司的股份多數已經降至30%~50%之間丁博士的問題4月26日,不知越南中央經濟管理研究院的院長丁文恩博士有沒有等到他所期望的答案。在前一天的中越經濟改革比較論壇第四屆年會開幕式上,他把自己帶來的問題拋向了中國學者,一個是中國國家計委更名為國家發改委究竟有沒有意義,另一個則是如何使發達地區資源向落后地區以市場的手段進行配置。對于他的第一個問題,來自上海商學院的韓秋明教授解釋為,無論是要為資本主義尋找替代方式的馬克思還是要為資本主義找到改良方式的凱恩斯,都認同政府對市場的職能作用,所以無論是計劃委員會還是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無論名稱如何變化,本質都要實現政府之手在市場失靈之際的修正作用。而來自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的王志樂主任,則向他簡單介紹了商務部推進的“萬商西進”活動——一個以優惠政策為驅動力的產業布局方案,不過四川社科院的王小琪研究員以他的數據顯示,其實在以往中國引入的外商直接投資中,西部的比例不過3%,或許中國目前并無更好的經驗向來自越南的學者傳授。“我們經過了十二年的努力,終于成了WTO的成員,雖然我們是遲到者,但我們做出了比中國更大的承諾,比如我們對資金境內外流動的管制就遠遠松于中國。”越南計劃與投資部法律司司長范孟勇向記者介紹,2006年,從越南官方到民間,均認為是年該國最大的成就就是成為了世界貿易組織的第150個成員,從而獲得美國最惠國待遇,“這樣越南可以持續擴大出口,在國際貿易中免受歧視對待,而入世為越南帶來的另一個好處就是促進了國內各項改革,根據國際慣例,修改和應用使一些法律完成了落地與本土化,如競爭法、破產法等。”在兩年前的第二屆中越經濟改革比較論壇上,丁文恩帶來的問題是,在加入WTO前,越南是否該完成與之適應的立法,顯然他已經找到了答案,他對越南自去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通用投資法》及隨之配套下發的108/2006/ND號法令的介紹占去了他主題演講的相當多的篇幅。據其介紹,2006年借加入WTO的契機,越南在行政管理改革中取得極大的成就,醞釀多年的《通用投資法》的出臺,對所有經濟參與者的不同投資人之間創立了一致的法律框架,就此而言,是越南經濟改革邁出的重要的一步。根據該法律,投資法將繼續革新政府在投資中的角色和管理職能,例如減少政府的管制,以及拒絕不必要的行政介入,提高政府在管理與指導發展進程中的地位,該法律最大的突破是改革了投資的行政程序,特別是針對外國投資者的行政程序中,大部分原先由中央政府把持的權力下放給了地方政府。2006年,是越南經濟發展最為迅猛的一年,是年度GDP增長率高于2001~2005年期間7.51%的平均增長,成為東南亞國家中增長僅次于中國的第二經濟體,外國投資超過100億美元,而且來自非國有部門的投資保持了連續多年的上升勢頭,多年停滯的股市如今人頭攢動,“這都是一個良好的信號,反映了為了改善政府投資環境而進行的改革中出現了正面影響。”丁文恩認為,在一切令人羨慕的宏觀經濟指標背后,體現了越南近年來堅持不懈的政府改革的成效。國企改制高潮隨著政府職能的日益改變,自2006年始,越南開始了其轟轟烈烈的大型國有企業改制高峰。越南學者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參與改制的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國有集團公司和大型集團的成員公司等,根據越共中央第3號文件決議精神,為加快國有企業改制為控股子公司,克服當前越南各級國有公司模式的弊端和有限性,要求盡快明確公司法人和投資人法人地位,以及明確集團公司對其子公司權利、利益和責任以便大型企業改制為其他經濟組織。2005年,經越南總理批準,47家國有集團公司和國有企業被改制為控股子公司。2006年,企業轉型持續進行,在47家企業改制試點完成后,越南總理再次先后批準6家共包括91家公司的大型集團公司、38家包括91家公司的大型集團公司改制為控股子公司。截至2006年10月,共有77家完成了改制任務。轉型為控股子公司的目的,是要求集團公司和大型國有企業重組成員結構。轉型時期,根據越南新實施的企業法,一些集團公司的成員公司將成為獨資有限公司或股份制公司,2001年底前,越南的國有集團公司大都保有其絕大多數成員公司100%的注冊資本,但截至2006年底,許多集團公司持有其成員公司的股份多數已經降至30%~50%之間。越南中央經濟管理研究院的分析報告認為,此次改制使得企業更具有法律的獨立性、積極性、自主性和創造性。在2005年基本完成集團公司向控股成員公司改制的任務后,2006年,越南總理再次批準了與越共第3號決議和第9號決議精神保持一致的《各部委、政府部門、省屬國有企業的改革與重組綜合建議》,從此以后,越南股份制改革得以迅速發展。2006年,成為了越南股份制改造的關鍵一年。2006年12月29日,越南總理簽發的決議要求53家集團公司和國有企業要在2007~2010年間進行股份制改革,并明確規定各部委掌舵、指導和監督改革實施。而隨著改制后效益明顯改善,越南河內酒業集團公司、西貢酒業集團公司為越南當年股市的火爆作出了極大的貢獻。作為越南最大的兩家國有企業,紡織與服裝集團公司和越南航空集團公司也將于2008年實行股份制改革,其中越南航空股權改革引起國內外投資者的極大興趣,另據越中央研究院學者透露,今后幾年內,越方也將效仿中國將其四大國家銀行一一上市。越南反腐力度大于中國如果從已有的越南改革進程來看,在許多領域越南的經濟改革模式與中國當年如出一轍,但廣州發展研究院名譽院長王利文則認為,對照越南日見迅猛的改革,中方也應從中吸取有益的成分。王利文認為,中越兩國改革(革新)方面具有三方面的共性,即探索性、曲折性、趨同性。王利文解釋道,作為有一定歷史共性的國家,兩國的改革均起自農村,雖然中國的改革過程中偏重于宏觀,而越南多自微觀入手,但作為轉型經濟的嘗試,兩者均無法照搬照抄,總體都是走一步看一步,在缺少經驗與理論支撐下,兩國的改革都是一個不斷探索的過程。與中國一樣,越南的改革也同樣遇到過不少挫折和反復,比如價格體制改革,越南在進行了幾年漸進式改革后,近年來也出現了急于求成的心態,由于其他配套改革措施跟不上,越南在價格改革上闖關失敗,引發嚴重的通貨膨脹,越南政府不得不停止這項改革。中越兩國在經濟改革過程的相似之處還包括,法制建設相對滯后,環保意識相對落后,經濟改革與政治改革不同步等現象均有趨同的表現。但王利文同時認為,越南與中國在將來的經濟發展中也會有各自不同的優勢。與國內略顯浮躁,過分強調所謂大國意識相比,越南自上層領導到普通民眾,均十分謙虛好學成風。據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丁元竹介紹,每當中國政府出臺新的政策,越方立刻會組織翻成越文,干部人手一份進行研究學習,而就在本次論壇上,越南中央研究院也要求會議組織者把每個與會者發言的英文版交給他們帶回傳達學習。同時,王利文認為,越南的改革力度較大,以反腐為例,越南出臺了《反腐敗法》和《反浪費法》,并加入聯合國反腐公約,還成立了專門的反腐委員會,并直接由總理牽頭,這不僅對外有影響,對其國內也極有正面作用。越南經濟變革中震蕩較小,而且經濟結構中向工業化和現代化轉變明顯加快,加之越南政府近年來銳意改革,投資環境較五年前已經大為改善,國際投資者紛紛寄望于這個發展中的亞洲國家。與中國相比,多數與會專家認為,越南國民基礎底子較厚,人口年輕化(全國30歲以下人口占總人口半數以上)、勞動力成本低廉等因素,都將會成為越南近年內的經濟迅速增長的助力劑。“希望中越互相比較互相學習,能為轉型經濟國家樹立成功的榜樣。”廣州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魏偉新這樣總結中越改革比較的意義所在。[][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