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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確保侵犯知識產權案件訴得出判得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9:33 正義網-檢察日報
本報訊 (記者 崔潔 肖水金) 4月25日上午,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對該市最大一起侵犯知識產權案進行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處1.5萬元至12萬元不等的罰金。 2006年初,在南京街頭販賣盜版光盤的王艷麗和王聲遠夫婦,連續兩次被文化部門處罰,并引起公安部門的注意。經過近半年的秘密偵查,偵查人員基本掌握了他們的“上線”和“下線”。同年8月,王艷麗、王聲遠和其“上線”陳和忠及“下線”沈業平、陳洋等21名涉案人員被抓捕歸案,10萬多張盜版光盤被扣押。 公安機關偵查查明,2006年以來,陳和忠在廣州市三元里泰安廣場租賃經營場所,采取先以電話或傳真聯系買家,然后通過銀行匯款收取貨款的方式,向王艷麗、徐洪兵等人販賣盜版和淫穢光盤。沈業平、陳洋、張時中等人則從王艷麗處購買這些光盤后,再在各自租賃的房屋及經營的音像店內進行販賣。 在辦理這起案件中,玄武區檢察院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對一些大的批發商和屢教不改者依法從嚴處理;對一些銷售量很小的小販依法從寬處理。今年3月,該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對被告人陳忠和、王艷麗、王遠聲、徐洪兵、張時中、沈業平、陳洋、方開霞依法提起公訴,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耿以良、陳莉依法提起公訴。 據介紹,2005年以來,玄武區檢察院共辦理侵犯知識產權案件12件33人。為保證這類案件訴得出,判得了,玄武區檢察院與文化、公安部門建立了相應的四項工作機制:一是案件線索由文化部門提供,公安機關會同文化部門進行前期調查,前期調查結果應告知檢察機關;二是文化部門查獲販賣盜版音像制品窩點后,公安機關可介入調查,案件移送偵查后必須通知檢察機關;三是刑事立案后,檢察機關應介入偵查;四是檢察機關應及時將案件處理情況通知公安、文化部門。 “這種工作機制,使得檢察、公安、文化之間的銜接做到了既有配合,又有制約;既有聯系,有又規范;既有合力,有又分工,進一步完善了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銜接,形成了打擊合力,使得侵權盜版犯罪行為得到了應有的打擊。”玄武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少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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