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指標任務不是監管部門腐敗借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 23:31 北京商報
肯定不是巧合。 國務院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地方政府不得要求藥品監管部門承擔經濟發展指標和行業發展任務”。無獨有偶,今年2月吳儀副總理在全國藥品監管工作會議上也說了同樣的一句話。能讓國務院如此大動干戈,問題顯然已經相當嚴重。 今年年初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因收受賄賂被雙開一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2006年11月28日,國家藥監局原醫療器械司司長郝和平因受賄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6年1月12日國家藥監局原藥品注冊司司長曹文莊涉嫌受賄被立案調查,一同“落馬”的還有藥品注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王國榮。 藥監部門高官連番出事,暴露了審批與管理背后的受賄通道。一方面是相關藥品監管法規制度存在嚴重漏洞。一些規章規定的程序不嚴密、自由裁量權過大。另一方面,對公共權力監管的法規制度不健全,特別是缺少對審批等重要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辦法。 此外,有專家稱“監管部門要獨立于被監管者和政府。”這種強調絕對有必要。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績指標,沒有處理好政府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監管與服務的關系、商業利益與公眾利益的關系,單純強調“幫企業辦事,促經濟發展”。但是經濟指標和行業發展不是監管部門的工作責任,更不應成為監管部門腐敗的借口。 “沒有比生命和健康更重要的事了,把這么大的事情交給了你,是多大的信任。”當吳儀副總理語重心長地說這番話的時候,每一個藥監人員都應該明白,惟一需要他們負責的——就是人民。 劉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