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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錯用餐飲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7:12 中國質量新聞網
南昌市多家餐館出現怪事:上菜前服務員給客人奉上一包需事后收費的餐巾紙,而且消費者不能拒絕消費。這種強制消費行為引起就餐者的不滿。一位顧客說:“為什么要強逼我買呢?一包餐巾紙花錢雖少,但是剝奪了我選擇的權利,也影響了我的心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而南昌的大部分餐館卻無視法律規定。就餐前,服務員未征求客人意見就按人頭奉上餐巾紙,也不說明這餐巾紙是免費的還是要算錢的。 一些不仔細看賬單的客人往往沒發現,賬單中包含了每包餐巾紙五角或者一元錢的費用。如果消費者對此有疑問,經理就回答稱這是行業慣例。權威人士說:從人性化的角度,這種強加于人的行為太霸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自愿選擇消費的規定。管理部門將會加強對商家的批評教育,要求他們尊重消費者的自我選擇的權利。同時,消費者也應提高維權意識,該舉報就舉報,別跟店家客氣。《中國質量報》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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