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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業“召回制”兩面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03:28 中國質量新聞網
“汽車召回制”去年在我國已經開始實行,除此之外的產品目前還沒有一個實行召回制。近來志高空調在家電業內提出實行“產品召回制”,實乃家電業內第一個吃螃蟹者。 但是,志高的此舉措一推出,還是得到了一些業內人士的質疑。他們主要是擔心把召回制當成了一種概念來炒作,對消費者所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但是,筆者認為在家電產品中推行“產品召回制”是一種產業的進步。首先,對生產企業在產品質量上加了一個緊箍。企業必然會加大對產品質量的控制力度,客觀上起到了保證產品質量的作用。其次,對優化產品線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再次,是一種升級的服務舉措。此外“產品召回制”是對國家現有“三包規定”的完善和補充。 但也不可否認家電行業實行“產品召回制”,在目前沒有立法的情況下是有很多的難點。一是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依照美國法律,產品召回制度分自愿召回和強制召回兩種形式。前者是生產商自行判斷、自愿采取的召回制度;后者是主管部門依據一定的程序向生產商提出強制召回產品的要求。而我國還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產品召回制還僅僅是企業行為,容易被用來炒作,也容易被人們所質疑。 二是沒有相對獨立的執法主體與鑒定主體。目前企業所推行的“產品召回制”,是自己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難免有借機炒作之嫌。應成立專門的產品檢測中心,對產品缺陷是否構成召回程度獨立發表意見,允許生產商、銷售商在合理期限內質疑并進行聽證。依據聽證結果,由專門的執法機構、如質量技監局實施強制召回,這樣才會有公信力和保障力。 三是還沒有形成實行召回制的環境氛圍。目前我國對于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較低,震懾力很小。如果不設立懲罰性賠償制度,生產商、銷售商的違法成本遠低于召回成本,召回制度的公信力將受到挑戰。 另外,實施任何一項制度或規定都會有相應的成本,但是這種成本是可以控制的,只要企業的產品過硬,就會大大降低這種成本。反之,那些僅僅是為了炒作的企業,必然會為此付出代價。從這個意義上講,實施“產品召回制”還從客觀上起到了鼓勵扎扎實實做產品的企業,而對那些熱衷于炒作的企業則是一種制約。 作者:張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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