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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生確診重疾即可獲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0:10 金羊網-新快報
重疾險疾病定義使用規范出臺,覆蓋疾病種類更廣泛 新快報訊(記者張瀟)紛紛擾擾一年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下稱《規范》)終于塵埃落定,于昨天起開始下發各保險公司。新《規范》對于重疾險產品疾病定義、確診標準等一系列條款進行了標準化限定,從8月1日起,保險公司銷售的重疾險產品必須符合新規要求。而在未來的幾個月時間中,解決新產品價格厘定、老保單處理等后續問題,是眾多保險公司需要面對的難題。 需覆蓋6種核心疾病 在以往關于重大疾病險的糾紛中,主要的焦點都集中在對于疾病的定義上。因此,新《規范》的最大亮點是對25種重大疾病進行了標準化定義,并規定各保險公司銷售的重疾險產品必須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6種核心疾病。除核心疾病外,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其他疾病種類,但涉及《規范》中的疾病,必須使用標準化的疾病名稱和定義。而對于《規范》中沒有涉及的病種,保險公司可以自行增加并制訂相關定義,但對這些增加疾病必須進行區別說明。 對此,保險專家解釋說,《規范》中定義的25種疾病包括了最常見的重大疾病種類,可以基本滿足保障需要。因此,消費者在投保的時候,要注意保險產品的保障內容,選擇適合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障,而不是一味的求多求全。 據記者了解,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已經停止或部分停止了舊版重疾險產品的銷售,但僅有信誠人壽等幾家推出了新款產品。對此,中國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新規范標準的產品條款已設計出來,預計半年內可以上市。 理賠不依據“保險醫學” 大部分消費者都以為只要得了合同上寫的重疾就可以得到賠償,但按照以前的合同就并非如此:不僅要得規定的病,還要按規定的方法診斷與治療,甚至還要按規定的癥狀去生病。往往在臨床醫學上確診的疾病,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并不一定能得到賠償,因為保險公司依據的是“保險醫學”。 比如,在某保險公司的重疾險合同中規定,“惡性腫瘤(癌癥)診斷必須依據陽性的病理檢驗結果,任何組織涂片檢查和穿刺活檢結果不作為病理依據。”而目前醫學上診斷惡性腫瘤的手段包括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影像檢查、病理檢查(組織涂片、穿刺活檢、手術切除病理切片檢查)等,并非一定病理檢驗才能確診。 因此,在新《規范》中對疾病定義進行了重新解釋———“被保險人發生符合以下疾病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應當由專科醫生明確診斷。”《規范》同時對疾病認定標準也進行了明確解釋。此外,《規范》中對于免除責任也進行了限定,保險公司設定重大疾病保險除外責任時,不能超出《規范》限定的8項范圍。 記者觀察:新重疾險漲價在所難免 雖然眾多消費者對于新版重疾險充滿期待,但在其升級過程中也還存在不少問題。《規范》附則中標明,“對本規范施行前已經簽訂的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保險公司要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因此,新規范可能只適用于新推出的重疾險產品,是否能對舊重疾險合同產生追溯力,目前還是未知數。 記者了解到,僅有個別公司明確表示,已簽訂的重疾險保單在不加收保費的情況下,按新定義標準執行。除此之外,絕大部分保險公司不愿對此發表意見,多表示還要等待總公司的具體安排。而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老保單可能還是要沿用老辦法。只是在將來理賠的時候會適當放寬一些,避免糾紛。” 根據《規范》調整后的新版重疾險產品,條款的變動必定引起保費和核保上的連鎖反應。“價格肯定是上漲的,保險責任不一樣了。”一保險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這段時間,也有公司推出了幾款符合新版規定的重疾產品,都是漲價的。”但對于具體漲價幅度,他表示還不好確定。“還要具體產品具體分析。因為除必保的核心疾病外,新規范也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增加保障疾病種類。保障病種多的,肯定價格就貴。”而此前,也有保險公司就表示,由于理賠門檻的降低,新款重疾險的核保將更加嚴格,如對高額保障的客戶增加體檢項目等。(張瀟) (曉健/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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