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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輝主席助理在2007年保險中介系統監管會議上的講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9:09 保監會網站
服務保險業和經濟社會 推進保險中介又好又快發展 ———文輝主席助理在2007年保險中介系統監管會議上的講話 (2007年3月9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學習貫徹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06年保險中介工作,分析當前形勢,部署2007年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促進保險中介行業更好地服務保險業發展,更好地服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下面,我講三點意見,供大家討論。 一、正確認識和把握當前保險中介市場形勢 2006年,保險中介市場發展良好,保險產品銷售主力軍的地位基本確立,但總體水平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其中,專業中介市場化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初步建立,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有所提高,經營效益明顯改善;保險營銷隊伍得到穩定和加強;銀郵代理業務發展較快。 截至去年底,全國共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2110家,保險營銷員155.8萬人,保險兼業代理機構14.1萬家。全年保險公司通過保險中介渠道實現的保費收入4477.51億元,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79.37%。綜觀2006年保險中介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市場化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初步建立,有競爭的市場格局初步形成 經過幾年的發展,目前我國的保險中介市場已經擁有保險專業代理機構1563家,保險經紀機構303家,保險公估機構244家,專業保險中介機構總數首次突破2000家,與國際市場接軌的較為完整的保險中介市場體系初步建立。保險中介機構準入和退出數量基本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 (二)保險中介業務持續快速增長,專業中介經營狀況明顯好轉 2006年,全國保險公司通過保險中介渠道實現的保費約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五分之四,同比增長24.48%,比全國總保費增速高10個百分點,保險中介已經成為了保險產品銷售的主力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經營效益明顯提高,保險專業中介首次實現全行業盈利,實現利潤9936萬元。 (三)保險中介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社會水平有所提高 經過幾年的實踐,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自主創新能力和專業水平有了明顯的提升。部分專業中介機構已經參與了“南水北調”、“秦山核電”等國家重點工程的風險管理以及責任保險、保證保險等新產品的開發工作。同時,中介機構注重專業化發展,開始贏得市場的認可,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之間的合作關系更為融洽。如實施產品分銷和查勘理賠兩頭在外的“天平模式”、依托經紀人銷售投連產品的“瑞泰模式”、培養“經代”渠道開展業務的“中英模式”等新型模式相繼涌現。 (四)保險中介隊伍素質有所提高,營銷隊伍整體趨于穩定 隨著保險中介機構綜合實力的增強,保險中介行業“人才洼地”效應初步顯現,保險中介行業的隊伍素質有所提高。同時,隨著保險公司對營銷渠道的重視,加大了對保險營銷員的投入,全國保險營銷員總人數創下新高,截至2006年12月底,首次超過155萬人。本年度,壽險營銷隊伍的人均產能、人均傭金收入分別為16.2萬元和1.79萬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0%和13.5%,壽險營銷員的傭金收入較以往年度有所改善。 當然,我們也應看到,當前中介市場還處于發展初期,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保險中介與經濟發展的總體要求、與保險業發展的需求、與人民群眾對保險服務的需要仍不相適應。代理機構的誠信、經紀機構的專業、公估機構的公正、人才隊伍建設等都是需要我們長期關注的問題。二是保險中介市場秩序有待進一步規范。三是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和保險營銷員的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沒有很好地落實。 二、2006年保險中介監管工作 2006年,在保監會黨委的正確領導下,保險中介監管系統全體干部堅持從基礎性工作入手,推進制度的完善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堅持用市場化的手段,推進中介機構改革創新,服務保險主業,服務經濟社會大局;堅持從保護消費者權益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出發,加強市場行為監管,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加強中介監管制度建設,中介監管制度體系初步形成 一是頒布《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于2006年6月正式頒布。該《規定》的出臺,彌補了我國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缺失,有利于規范保險營銷服務行為,有利于市場對營銷制度重新建立信心。二是修訂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管理規定。保監會初步完成了《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修改的起草工作。三是修訂和出臺《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試點辦法》。發布《關于下發<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試點辦法>及開展試點工作的通知》,并于從2006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和遼寧兩地進行試點。 (二)實施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授予制度,加大營銷員持證監管力度 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保監會下發了《關于實施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授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全國推行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授予制度。從總體情況看,授予制在穩定農村保險營銷隊伍,促進農村保險市場服務方面取得了積極效果。2006年以來,保監會進一步加大了保險營銷員持證上崗的監管力度,落實保險營銷員持證上崗制度,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年底,全國保險營銷員持證率已達95.43%,比上年同期增長18.09個百分點,并實現連續27個月持續增長。 (三)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扎實開展保險中介專項現場檢查 自2006年3月開始,在全國范圍開展了保險中介專項檢查。此次專項檢查的特點:一是檢查機構面比較廣,二是處罰力度比較大,三是監管配套措施到位。通過此次專項檢查,在行業內部探索了異地交叉、管查分離的監管模式,保險中介監管力度得到加強,市場秩序有所好轉。 (四)嚴把準入關,認真做好專業中介行政審批工作 按照高標準、規范化的要求,嚴把保險中介市場準入關。2006年,共批設保險專業中介機構353家。同時,對4家提交虛假材料申請設立的專業中介機構不予許可,對事后發現的16家通過提交虛假材料設立專業中介機構的行政許可予以撤銷。 (五)服務保險業和經濟社會兩個大局,鼓勵和支持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發展 一是密切關注和認真總結專業中介機構在促進和諧社會、解決“三農”問題等方面的典型經驗,鼓勵和促進保險中介發展。二是鼓勵專業中介機構參與保險產品創新。三是指導保監局加強對專業中介機構主要負責人的法制培訓。 (六)積極推動保險中介監管信息化建設 2006年3月初,保監會啟動了“保險營銷員管理信息系統”和“保險兼業代理管理信息系統”的研發工作,目前該系統已進入開發階段,預計2007年7月以前可在全國推廣實施。此外,于去年下半年啟動了“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稽核系統”業務需求書的編寫工作。 (七)組織編寫《中國風險管理報告》和《2005年保險中介發展報告》 為服務經濟建設發展大局,組織編寫了《中國風險管理報告》,受到社會的好評。同時,還組織編寫了《中國保險中介發展報告(2005)》,為中介行業發展提供基礎數據和政策導向。 三、認真做好2007年保險中介監管工作 按照全保會和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的部署,2007年保險中介監管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市場化、專業化的發展方向,堅持服務保險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意識,積極推進保險中介在保險產業鏈中作用的發揮,促進保險中介又好又快地發展,為做大做強保險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一)進一步夯實中介監管的基礎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強中介制度建設。力爭2007年上半年出臺新修訂的《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下半年正式發布修訂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辦法》。二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保險營銷員管理信息系統”和“保險兼業代理管理信息系統”的研發工作,開發“保險專業中介審批管理系統”,組織推動“保險專業中介稽核系統”的建設,力爭年內初步建立起完整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希望各保監局認真做好系統上線和規章實施的準備工作,各地要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確保保監會各項保險中介監管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誠信建設,提升保險營銷隊伍素質 一是研究探索農村營銷員資格分類管理的長效機制。二是全面實現保險營銷員和保險中介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并在全國普遍推行保險營銷員掛牌展業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保險營銷員和中介從業人員的誠信檔案,堅決打擊欺詐、誤導等破壞市場信心的違法違規行為。四是統一部署,試點和推廣保險營銷員和中介從業人員分級分類考試制度。五是加大保險營銷員和中介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的力度,探索建立繼續教育教材、教學機構及師資的資格認證標準。六是樹立典型,各保監局要在轄區內積極組織開展保險營銷員表彰活動,改善保險營銷員的社會形象。七是發揮黨、團、工會組織在保險營銷隊伍建設中的作用。八是保障保險營銷員的權益。 (三)創造良好環境,支持專業中介機構創新發展 一是引導保險公司加快基層分支機構經營轉型,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在保險產業鏈中的作用。鼓勵新設立的保險公司直接通過保險中介機構展業、服務和理賠。二是推動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之間加強合作,引導、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對保險中介渠道和業務的管理,支持保險公司建立自己的專屬代理公司和相關經代渠道。三是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專業中介機構建立全國性銷售和服務網絡。支持保險中介機構探索建立保險中介集團,支持中介機構市場化重組與并購。四是促進服務創新。建立保險中介市場化的價格機制,引導保險中介逐步建立相關服務標準,促進中介服務優質優價。五是擴大保險中介市場特別是保險代理市場和保險公估市場的對外開放,提高我國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 (四)進一步加強市場行為監管,凈化市場環境 一是突出重點,嚴肅查處保險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銷售誤導、虛假批退、制作假保單或偽造保險合同、公估不公等侵害被保險人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的投訴和違規案件,要重點查辦,從快、從重處罰,并將處罰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著力查處保險中介機構的商業賄賂行為以及利用行政權力或行業壟斷地位進行不正當競爭,包括利用特權向保險公司索要高額手續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繼續打擊保險中介機構虛開發票、協助制作假賠案、騙賠、非法挪用保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以虛假業務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保險中介機構要堅決清理出市場。二是充分利用信訪投訴、非現場監管、行業協會所反映的線索,對轄區內保險中介機構進行排查,將投訴較多、保險業內反映較差、內部管理混亂的公司作為重點關注和檢查對象。要與產、壽險等業務檢查加強聯動,相互通報案件線索,對共同作案的要并案處理。三是嚴格許可證管理,嚴肅查處非法保險中介機構無證經營保險中介業務,強化保險公司對兼業代理機構的管理責任,規范兼業代理機構市場行為。四是加強與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作,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保險中介統一發票制度,形成協同監管效力。 (五)規范行政審批,完善審批流程 一是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行政許可實施規程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行政許可的條件和審批時限處理許可事項,不能行政不作為,更不能行政亂作為,各派出機構不得擅自設立地區性的行政許可條件和與現行法律法規及保監會政策相抵觸的“土政策”。二是嚴格執行保監會和保監局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保監會要加強宏觀政策的研究和法律法規的完善,加強對保監局行政執法的督導、檢查和評估,保證各地行政執法尺度的準確和統一;保監局具體負責市場行為的監管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三是嚴把準入關,各派出機構要認真做好中介機構申請材料的審查和現場驗收工作,對于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的要嚴肅處理。對于未盡審查責任,致使市場普遍出現弄虛作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嚴格許可證管理,規范兼業代理市場行為 一是按照分類監管的原則,深化對兼業代理的監管。給予內控健全、管理規范的兼業代理機構更多的自主經營空間,鼓勵其加快發展,在市場上形成較為鮮明的政策導向效應。二是努力探索銀行、郵政與保險公司之間深層次合作的途徑和方式,實現兼業代理功能和效率的最大發揮。 (七)服務和諧社會,搭建全社會風險管理平臺 進一步發揮保險中介優勢,整合保險業及社會力量,搭建全社會風險管理平臺,繼續做好《中國風險管理報告》研究編制工作,推動風險管理研究的制度化。 (八)大力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輔助機構的作用 一是加強保險行業協會中介委員會的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省市成立專業中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行業協會著手建立中介行業服務標準。二是支持保險行業協會設立保險營銷員管理委員會,加強對保險營銷隊伍的服務和管理。三是建立獨立的第三方評價體系,形成對營銷員、中介機構的社會評價體系、中介機構對保險公司的評價體系和相關的民調系統。四是進一步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和信息披露體系建設。 同志們,保險業已經進入難得的戰略機遇期,同時也是矛盾突發期,我們擔負著引領發展和防范風險的雙重重任。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要在會黨委的堅強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和監管會議精神,銳意進取,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為我國保險中介市場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做大做強中國保險業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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