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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娃哈哈遭遇“檢測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0:38 中國質量新聞網
編者按:近年來,不少食品企業——也包括一些知名企業在不少地方遇到了不少對自己產品不利的檢測結果,但從來沒有一家企業像娃娃哈這次作出了如此強硬的回應。本刊關注這一事件,目的在于向讀者提供一種信息。對于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也許還有賴于權威部門的進一步調查。 引發此次檢測風波的娃哈哈益生菌發酵飲品。cnsphoto 3月22日,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開聲明,就“成都爽歪歪風波”的全過程進行了解釋,并對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下稱成都站)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一家企業和一個檢測機構,因為一個產品是否合格的爭執,被擺到了桌面,并趨于白熱化。 這緣起于3月12日的一紙檢測報告。 3月12日,成都有關媒體依據“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以下簡稱“成都站”)的檢測報告,以“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發酵酸奶飲品細菌總數超標”為題向外界發布了這一新聞,隨后引發了全國性的關注。 成都3·15晚會引風波 在成都舉辦的2007年“3·15”晚會上,公布了該市工商局、市消協今年一季度商品抽檢、商品比較試驗結果。成都市工商局監測發現,6批次酸奶存在標簽未按照國家標準標注,5批次乳飲料不合格,其中2個批次樣品存在細菌總數和蛋白質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其中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發酵酸奶飲品”細菌總數超標。 據報道,在成都市工商局發布的不合格名單中,光明、娃哈哈、乃奇樂等多種消費者所熟知的品牌乳制品因標簽不合格列入名單。監測還發現,一批次標稱“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發酵酸奶飲品(200ml/瓶,生產日期2006年12月3日)細菌總數超標、標簽未標示“殺菌型”或“非殺菌型”;配料表中“奶粉”不具體。 而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表示,2007年2月12日,重慶市涪陵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涪陵娃哈哈公司)收到“成都站”的檢測報告,稱他們公司生產的爽歪歪益生菌發酵酸奶飲品細菌總數超標,標簽未標示“殺菌型”或“非殺菌型”,配料表中“奶粉”不具體,判定其產品不合格。涪陵娃哈哈公司立即對公司內留樣的同批次產品進行自檢,各項指標合格,其中菌落總數小于1cfu/ml,當即向成都市工商局提出對“爽歪歪”檢測報告異議復檢的申請。 由于一直沒有收到回音,3月8日,涪陵娃哈哈公司向對方咨詢,“成都站”將回復函傳真給涪陵娃哈哈公司,回復上稱維持原報告檢測結果不變。當天已經是周四。 3月9日(周五)涪陵娃哈哈公司草擬了《關于對爽歪歪益生菌發酵酸奶飲品檢測結果的異議函》,懇請對方對判定結果重新鑒定。但是3月11日(周日)晚上的成都市“3·15”晚會上,有關部門已依據“成都站”的檢測報告,發布了娃哈哈“爽歪歪”檢測不合格的消息。 事件發生后,涪陵娃哈哈公司所在的涪陵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此予以了高度重視,委托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抽檢了同批次產品;涪陵娃哈哈公司也緊急向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請求其對進入四川市場的同批次產品進行檢測。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對20061203批次的娃哈哈爽歪歪益生菌發酵酸奶飲品做檢驗報告。該檢測院對產品的標簽標志、蛋白質、可溶性固行物、酸度、菌落總數、霉菌數、酵母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結論為所檢項目全部符合標準,屬于合格產品。 這兩家省級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都表明娃哈哈爽歪歪各項檢測指標合格,其中菌落總數小于1cfu/ml。同時,娃哈哈集團公司檢測中心(國家認定的國家級實驗室)也對同批次產品進行了抽檢,各項指標也均為合格,其中菌落總數小于1cfu/ml。 娃哈哈質疑“成都站”的檢測報告 娃哈哈公司表示,3個省級與國家級檢測機構對于20061203批次的爽歪歪檢測結果各項指標都是合格的,其中菌落總數均小于1cfu/ml。惟有“成都站”卻檢驗出所謂的“細菌總數”為275cfu/ml,其將國家標準中規定的專業術語“菌落總數”寫成“細菌總數”,而菌落與細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此外,國家標準GB/T4789.2-2003《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規定,當菌落總數大于100時,采用兩位有效數字,在兩位有效數字后面的數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計算,“而成都站出具的報告極不嚴謹和專業,出具的細菌總數為275cfu/ml,而按國家標準應該標示為2.8×102cfu/ml或280cfu/ml。我們不得不懷疑,該檢測報告的可信性。” 娃哈哈方面還表示,“成都站”依據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16321《乳酸菌飲料衛生標準》、QB1554《乳酸菌飲料》,判定爽歪歪“標簽未標示殺菌型或非殺菌型、奶粉標示不具體”。就以上問題,娃哈哈公司特別書面向國家食品標準的權威技術歸口部門——“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食標委)提請解釋。食標委依據相關國家標準,認定該產品標簽不必標示“殺菌型”或“非殺菌型”,含乳飲料在產品配料中使用“奶粉”標示符合標準的要求。 此次抽檢中,“成都站”同時還直接依據GB/T10792中全糖型碳酸飲料指標判定咖啡可樂“可溶性固型物”不合格。娃哈哈則認為,該產品標簽配料表中已明確標出阿斯巴甜、安賽蜜兩個甜味劑配料,實際已完全表明咖啡可樂碳酸飲料并非全糖型碳酸飲料。且食標委依據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GB/T10792《碳酸飲料(汽水)》第8章的規定,復函證明其公司生產的咖啡可樂碳酸飲料不必在標簽上標明“低糖”或“全糖”字樣。 “因此,成都站直接參照全糖型碳酸飲料可溶性固型物指來判定我公司產品,又是標準套用錯誤。”娃哈哈公司認為。 面對質疑“成都站”保持沉默 另外,娃哈哈公司在調查中還發現,“成都站”名義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實為民營的中介檢測機構。據悉,由于對“成都站”資質和檢測水平的質疑,娃哈哈近日已向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申訴,要求撤銷其“國家輕工業”冠名,同時,還向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訴,請求對其檢測水平、資質重新審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取消其檢測資格。 娃哈哈公司新聞發言人單先生聲稱,他們公司歡迎全國各級監督部門對娃哈哈進行正常的、負責任的監督檢查。作為一家具有國際聲譽的民族品牌企業,娃哈哈時刻為消費者著想,通過最先進的生產工藝及最嚴格的品質控制,生產出優質產品。但是對于危害企業、誤導執法單位的行徑,他們也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正當利益。 跟娃哈哈的大規模新聞發布不同,成都站則選擇了三緘其口。本報記者沒有在任何媒體上看到“成都站”對此的反應以及回復。 記者于3月28日上午聯系了“成都站”,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領導都不在,不知道什么時間回來。對于“爽歪歪”事件以及娃哈哈公司的質疑,她表示自己不好說什么。記者表示可以發傳真,請她轉交站里的領導。 在發送了傳真之后,記者再次撥打傳真電話,另外一位工作人員確認傳真已經收到,但是他說領導不在,可能無法及時上交,給予記者答復。 記者追問站里領導的聯系方式,回答是“我也不知道!” 作者:羅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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