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股民起訴上市公司門檻可能降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02:30 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周凱實習生王旭 從美亞保險開出國內首張“董監事及高管責任保險”(以下簡稱“董責險”)至今已11個年頭,但這一險種似乎一直處于“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境地。昨天舉行的“上市公司董監事及高管責任與風險管理論壇”傳出信息,中小股民起訴上市公司的門檻有可能降低,“董責險”也將迎來良好的發展機遇。 訴訟前置條款有望取消 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表示,新《公司法》、新《證券法》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補充了很多民事賠償條款,因此,現有的“行政處罰作為訴訟前置條件”的規定已經失去它的意義,最高人民法院可能正在考慮修改這一司法解釋。所以,公司高管面臨中小股民的訴訟風險正在逐漸加大。 據了解,許多公司不愿意購買“董責險”的重要原因是他們被起訴的可能性非常小。因為根據現有的法規,只有當一家公司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后,中小股民才能對其提起訴訟。 除外責任過多阻礙推廣 與會人士認為,除了監管環境,除外責任過多也是阻礙“董責險”在國內快速普及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少上市公司認為,交了錢之后發現該險種的除外責任過多,即便出了事也未必能夠保障。周勤業表示:“‘董責險’就像一條安全帶,企業都知道它的好處。但是如果要這些企業花發動機的錢去買一條安全帶,很多企業就會選擇放棄。” “董責險”將更“本土化” 美亞保險大中華區金融險副總裁Philip則認為,許多國內上市公司的董監事和高管對于行為失當可能帶來的損失缺乏風險防范意識,對于“董責險”這樣一個新的險種也不夠了解。 美亞保險相關人士還表示,如果單看保費的話,目前我國“董責險”的費率是低于海外的。但是,“董責險”的本土化確實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這需要一個研究和改進過程。美亞稱在他們承保的國內客戶中,確實已經有客戶獲得了“董責險”的理賠。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