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能源法律與政策研討會”在京召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3:54 國家發改委網站
“中德能源法律與政策研討會”在京召開 為充分利用中德技術合作項目成果,學習德國在能源法制訂和實施過程中的經驗,為我國能源法律法規的制訂提供參考和借鑒,由我委能源局、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戰略規劃組和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共同主辦的“中德能源法律與政策研討會”于2007年3月12-13日在北京國賓酒店召開。來自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辦、德國聯邦網管局、德國電力聯合會、德國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以及中國能源法起草小組有關專家等參加了本次會議。 研討會召開之前,國家發展改革委陳德銘副主任會見了參會的德方專家,雙方就加強中德能源合作等問題進行了交流和討論。陳德銘副主任指出:中德能源合作的領域非常寬廣,中國的能源節約和環保事業將會給德國公司帶來了很多商機。中方愿積極開展與德合作,并希望通過借鑒德方經驗,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能源局局長趙小平同志、德國技術合作公司中國首席代表司嘉麗女士、國家能源辦王思強副司長參加了研討會開幕式并致辭。德國聯邦經濟技術部前能源局長貢特∙布蘭德斯博士、德國聯邦網管局能源監管司司長克勞斯∙彼得∙舒爾茨先生和德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國際事務部主任斯蒂芬∙克里格博士分別作了題為“德國的能源政策—現狀及法律框架條件”、“德國電力和天然氣市場的監管”和“開放的德國與歐洲電力行業的監管與競爭”的主旨發言。與會代表還就德國能源相關法律制定與實施、能源監管機構設置、電力市場改革、新能源開發以及如何借鑒德方經驗促進中國能源發展和法律法規建設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總體來看,此次會議氣氛活躍,討論熱烈,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發言專家都經過精心準備,參會者也都積極地參加討論。來自中德兩國的代表一致認為,在當今能源成為各國最關心的問題的背景下,召開這次研討會很有意義。 德國1935年就制訂了《能源經濟法》,在能源立法領域比較成熟,通過能源相關立法的不斷完善,較好地解決了經濟發展所帶來的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問題。同時,通過市場化運作和激勵性監管,吸引能源投資,擴大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例,促進能源消費結構合理化,有效緩解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我國是能源生產和消費大國,如何解決能源立法、監管、市場化及能源安全等問題,已成為能源領域面臨的重大挑戰。中德兩國政府官員和專家之間面對面的交流,將對我國完善能源立法、促進能源安全起到積極的作用。德國技術合作公司中國首席代表司嘉麗表示,雖然本次研討會不能給中國提供“交鑰匙工程”(即提出關于中國能源立法和政策制訂的特別具體的建議),但是通過本次交流希望能夠給中國起到一個開闊思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