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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眼就認定是“人為損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2:49 合肥報業網-江淮晨報
稱“人為損壞”拒絕維修 家住蜀山區的市民趙先生2月13日買了一款CECT手機,3月5日他給手機充完電后,拔出充電器時卻發現充電器接口已經脫落,3月7日趙先生找到維修點時,對方卻一口咬定這是“人為損壞”,不予維修,無奈之下趙先生只得求助本報315熱線。 據趙先生稱,他在3月7日來到CECT合肥客服中心,前臺接待人員只看了一眼后就表示這屬于人為損壞,不能保修。后又有一男子走過來看了一下說:“這是你不會用手機造成的。”趙先生于是爭辯了幾句,該男子干脆說道:“我說人為損壞就是人為損壞。”并當場出具了鑒定單。 “憑什么你看一眼就能鑒定是‘人為損壞’”,趙先生回家之后越想越不服氣,心想自己用手機都十幾年了,怎么還不會用手機,為“較真”他找到了省電子科研所等幾家鑒定單位,可對方都表示是否人為損壞難以鑒定。記者看到趙先生拿出的鑒定單的確寫著“人為損壞,不予維修”。對此,市消協的工作人員表示,應將手機返廠后由生產廠家鑒定,并出具正規的鑒定報告書,在市消協的協調下,CECT客服中心最終答應將趙先生的手機返廠檢修。 此事雖暫告一段落,但趙先生感到十分困惑,所謂的“人為損壞”依據何在?如果維修商把手機毛病都歸到“人為損壞”而拒絕維修,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維護,維修商的這種行為是否為“霸王條款”? “人為損壞”該由誰說了算 市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手機的投訴量一直居高不下,有商家就利用手機“三包”里的一些規定玩文字游戲,拒絕為消費者提供售后服務。例如手機“三包”第24條規定,未按產品使用說明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不予保修;當消費者購買的手機出現如外殼裂損、按鍵不靈、花屏等故障時要求“三包”,銷售商往往稱是“人為損壞”,不予保修或不退換等。如果消費者堅持不是人為損壞,經銷商則要求消費者自己去鑒定,而目前又缺乏獨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許多時候消費者只能吃悶虧。 廠商服務應以消費者為先 趙先生認為,在與生產廠商的對話中,消費者明顯處于弱勢地位,他的這次經歷就體驗了一名普通消費者的維權之難,為修一個手機,他多次跑了維修點、消協,還連續跑了幾家技術鑒定單位,自身耗時費力舉證不說,最終還得不到明確的結果,相信這煩瑣的過程足以讓許多消費者望而卻步,知難而退。在消費和諧的環境中,廠商服務應以消費者為先,在保修政策方面做得完備一些。 業內人士指出,售后服務也是為廠商樹立品牌形象的重要環節,像國外一些企業在故障可能發生之前就實施“召回”制度,國內一些企業推出終身維護、免費更換零配件,這些人性化服務就值得不少廠商效仿。 ·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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