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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團費”旅游面臨禁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08:04 沈陽網-沈陽今報
新版《旅行社管理條例》正在問卷調查 【背景提示】 所謂“零團費”旅游,不是游客出行不花錢,而是組團社向游客報出比正常價低得多的價格,但是組團社不給地接社任何地接費用;甚至組團社還要向地接社收取“人頭費”,這就是“負團費”旅游了。 今報訊(記者陳浩)新版《旅行社管理條例》正處于問卷調查階段,具體調整結果將在國務院審議通過后正式公布。業內人士預測,禁止“零團費”“負團費”有望得到行政干預。 沈陽某旅行社老總介紹,在一些競爭激烈的熱門線路,組團社經常會拋出低于正常成本很多的價格來吸引游客,一般集中在香港、澳門、海南三個旅游旺地。 正常情況下,港澳5日游的報價在3500元左右。去年夏天,沈陽部分旅行社推出了1400元的“跳樓價”,組團社沒有給地接社任何地接費用。 業內人士透露,“零團費”旅游專為“找便宜”的旅客設置,“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的差價游客要在購物中找回去。這樣的價位,一般情況下,游客要進十來家商店。去掉路上進店購物的時間,實際游覽時間還不到兩天,所謂的景點也是不用門票的公眾場所。 沈陽市旅游局質量規范與管理處工作人員邵林提醒市民,“零團費”“負團費”的報價者往往為了逃避責任,會在旅游合同中做手腳,對旅行社應承擔責任的有關條款進行文字模糊化處理,而對免責條款范圍一再擴大。對不公平的合同,旅游者有權拒簽或要求重新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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