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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乃蘭:手機短信要靠法律來凈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1:00 中國產經新聞
本報記者 嚴娟娟兩會報道 近幾年,手機短信業務發展迅猛,手機短信已成為現代人相互交流、溝通和傳遞感情的一種重要方式。但是另一方面,垃圾短信、黃色短信也充斥其間,通過短信欺詐、散布謠言,利用手機短信作案的犯罪事件并不是新鮮事。3月4日,正在京豐賓館參加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經濟組討論的政協委員、天津華明集團總經理劉乃蘭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凈化手機短信,已成為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秩序的一項重要工程,對手機短信市場的管理已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她表示,而這又需要法律手段來凈化,她透露說,她已把這個寫成提案,以求呼吁。 劉乃蘭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出臺手機短信廣告監管條例、法規,制定遏制非法、庸俗手機短信的法律條款,做到有法可依,才能從法律層面遏制非法短信對人們的騷擾。 她建議說,各地首先要建立舉報受理機制。“110”報警服務臺負責受理群眾對手機短信的舉報,并及時移交技術部門開展工作,公安機關其他警種部門特別是經偵、刑偵、治安、網監等警種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各類違法短信進行甄別、打擊。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聯動查處機制,對于異地手機違法短信予以嚴厲打擊。 “各級電信管理部門要從制度上或法律上明確各大通訊生產、運營商必須采取的技術防范措施和承擔的相應責任,以及配合公安機關查處違法手機短信的義務。”劉乃蘭說。 在她看來,電信管理部門還要開展對手機違法短信的行政性、技術性治理工作。對短信進行過濾,嚴格控制非法庸俗短信的出現和流傳。她還建議說,要嚴格執行手機實名登記制度。 “防范機制也要加強宣傳。”劉乃蘭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加強宣傳,能讓違法短信失去市場,并爭取群眾對打擊違法短信工作的支持。 她最后補充道,治理手機違法短信單靠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運用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進行長效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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