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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和諧是幸福之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10:59 中國經濟時報
■本報記者劉慧 “我工作已經兩年了,現在最大的心愿是在北京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和男朋友結婚,擁有一個和睦的家庭。”2004年大學畢業的王新,月收入2000元左右,“每月的工資除去應酬和生活開銷外所剩無幾,房子對我來說還是一個遙遠的夢想! 七歲的小學生拉摩,愿望就很容易實現了,“每年假期,爸爸媽媽就帶我到各地旅游,我感覺真幸福!”而對于畢業一年多還四處投簡歷的李媛,今年能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就是她最大的幸福,“我要求不高,只要收入能保證正常生活開銷,有‘三險’就行了。先找到工作,其他事都好說。” 看來,每個人幸福的標準都不同,期待的幸福生活也不一樣。伴隨全國兩會的召開,國民幸福感和幸福指數成為一個被頻繁提及的話題。有媒體報道稱,中國將發布幸福指數,并將此作為衡量國家發展的一項指標。國家統計局還曾經宣布,今后將推出幸福指數的統計內容,配合政府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戰略。 此外,人們通過網絡或媒體還可以看到有關幸福指數、幸福城市排名的報道。據統計局的解釋,“幸福指數”是用來反映老百姓對自己的生活環境,包括對收入、就業、保障以及自然環境的感受。按心理學的界定,所謂幸福感,就是人們根據內化了的社會標準對自己生活質量的整體性、肯定性的評估,是人們對生活滿意度及各個方面的全面評價,并由此產生的積極性情感占優勢的心理狀態。然而,人們的幸福程度究竟可不可以用數字來衡量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部長丁寧寧告訴記者:“目前把‘幸福指數’作為衡量中國發展的一項指標,條件還不成熟。由于群眾的幸福感受各方面因素影響,因此,很難全面概括地衡量一個人的感受。現在大家都談論‘幸福指數’,可以轉變各地區官員對于GDP的過度敏感,使其更加關注老百姓的自身感受,有助于 盡管如此,中國對國民幸福感的調查和關注,也陸續在地方或民間開始了。北京市統計局將“幸福感”作為衡量北京社會和諧與否的一個重要指標,在全國率先開展和諧社會指數監測,根據貧富差距、刑事案件數、失業率、交通擁堵、幸福感等指標綜合測算得出結果,46.9%的市民認同北京是和諧社會。深圳市也開展對市民幸福感的調查,根據構成幸福感的三種感覺,即:生活和事業的滿足感、心態和情緒的愉悅感和人際與社會的和諧感,發放《個人幸福量表》問卷,測試深圳居民個人的幸福感。調查結果顯示,深圳居民的綜合幸福指數為63。 另據某機構對北京、上海、杭州、武漢、西安、成都在內的6大城市的幸福度測試,杭州最幸福,其后分別是成都、北京、西安、上海和武漢,其中上海最具吸引力;在“人情味”方面,廣州、上海的“人情幸福度”最低。杭州、成都和上海人最愿意留在自己的城市,沈陽、天津、西安人最不愿留在自己的城市。由此看來,評價體系的不同,導致結果也不盡相同。只有百姓自己才知道自己幸不幸福,對生活是否滿意,這是外在的指數無從概括和描述的。 丁寧寧表示,這些幸福城市的排名,幸福指數的測定等,都是一家之言。其測量時機、選擇樣本人群,以及調查問卷的科學性,不具有普遍意義,而且影響最終結果的因素很多。幸福感對不同狀況的人,有不同的結構性要求。幸福可以是通過自己的勞動付出,得到基本生活條件;也可以是能夠從事自己喜愛的、對社會有意義的工作,有可能有更多精力追求精神享受等等。 從前段時間召開的地方兩會上,可以看到一個普遍的現象:各級政府不再只關注經濟發展水平的硬指標,而是更加注重人民群眾的切身感受。農村醫療衛生問題,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 北京市提出“ 如有些社會學家所言,現在經濟發展起來了,生存環境反倒變差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在某些方面有所下降,許多人認為自己生活得不夠幸福。隨著中國社會財富的增加,應該倡導一種綜合取向的發展觀,社會發展不應該只理解為經濟增長的結果,而應看做是經濟、社會、環境等多方面協調進步的綜合結果。居民幸福是政府制訂公共政策的最終目標,也是檢驗公共政策的最終標準。提高人民的整體幸福感,建設經濟發展、環境優美、人際和諧、全體社會成員歡樂幸福的和諧社會才是我們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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