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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市長:私自擺攤經營肯定不對 不應寬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20:03 中國新聞網
2007年“五一”前,上海市一份《城市設攤導則》將出爐,并于下半年正式開始實施。市區部分路段經市民同意,可設置部分便民類攤點,對馬路攤點不再一律封殺。中新社發 劉道偉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該不該寬容“走鬼”?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市長張廣寧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走鬼”違法經營,影響行人通行,就不該寬容。他還認為,住宅小區不應該興建商業擾民。 上周傳出消息,上海市對馬路“走鬼”不再一律封殺,攤主只要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請臨時設攤。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市長張廣寧認為,現在搞市場經濟,應該公平競爭。“走鬼”私自擺攤經營,不交一分稅款,這對正規經營者是不公平的;“走鬼”占道經營,影響交通和市民的通行;“走鬼”脫離衛生部門的監管,他們販賣的水果、食品的質量如何保證,又如何保證他們賣的衣物干凈、衛生? 張廣寧說,要擺攤經營,就要走正規渠道,到正規市場去經營。廣州也將出臺措施,對家庭困難的人員擺攤經營,給予減免或者優惠措施,鼓勵他們合法經營。“優惠政策不夠,可以進一步完善,到街上亂擺賣肯定是不對的”。 張廣寧市長談到城市環境問題時還說,“我覺得,對人居住的地方,飲食、商業都不應該搞。”張廣寧說,對住宅區生活所必需的便利店,應該建在住宅區附近,建在住宅區里面,就干擾了居民的生活。(記者尹安學、李宜航、張軍、王雷、夏楊、陳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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