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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5月1日起不再增會員席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1:54 北京商報
為規范會員證券交易及其相關業務活動,保障交易安全,滬深證券交易所昨日分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并將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規則,上交所今后不再新增席位,而深交所則無此規定。 對此,有關人士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這一差異產生的原因在于兩所歷史上交易模式的差異帶來兩所目前席位擁有量和使用量的不同,但兩所都有限制席位總量的規定,兩所規則在主要內容上更是基本相同。目前,上證所有會員單位151家,深交所有會員單位175家。 據悉,兩所會員管理規則均為8章87條,除了總則、附則外,按照準入管理、持續管理、退出管理的邏輯順序,依次規范了以下內容:會員資格管理、席位與交易權限管理、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管理、日常管理、監督檢查和紀律處分等。 《會員管理規則》明確主要適用于普通會員,即境內證券公司。與普通會員相對應的是特別會員,指證券交易所接納的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境內其他金融機構和境外證券經營機構或者其駐華代表處。特別會員組成復雜,權利、義務、業務范圍與普通會員不一,因此,會員管理規則僅適用于普通會員即境內證券公司的管理,特別會員的管理將另行制定辦法。 與滬深證交所8年前頒布實施的會員管理暫行辦法相比,即將實施的新規則有4方面的規定特別需要引起會員的高度重視:一是證交所對會員實施交易權限管理制度,二是證交所對異常交易行為的兩級管理制度,三是會員對客戶的風險管理責任,四是會員應當配合證券交易所采取的監管措施。 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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