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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創新系列社評之三:自主創新需要源頭活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1:26 中華工商時報
長期以來,融資難、稅負重一直是困擾以民營企業為主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問題。同樣,這也是束縛民營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瓶頸問題。 以民營企業為主的中小企業普遍基礎薄弱,規模較小。他們實力有限,資金不足。某些科技型企業在創業之初,連土地、廠房都沒有,僅有的一點專利成果和人才只能算是無形資產,沒資格作為信貸抵押品。因此,即使這些企業手中有一些市場前景十分的可觀的項目,而他們又急需資金支持時,卻往往求貸無門。那種“等米下鍋”卻束手無策的艱難,那種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創新成果被束之高閣的無奈,非親臨其境者難以體驗。 另一方面,在民營企業費盡周折取得了一些成果之后,按照現行稅制,民營企業在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方面,往往又要多繳不少錢。一頭是少給甚至不給資金,一頭是多征多收稅費,此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狀況,極大地挫傷了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困住了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的手腳。 國家是否應該在融資、稅收等方面給予民營企業更多的支持?這其實是不成問題的問題。我國早已頒布了《中小企業法》,從法律層面上規定了民營企業應有的權利。“非公經濟36條”的出臺,為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稅負重的難題提供了更為明確、清晰的政策思路。現在的問題是,法律法規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必須細化,必須由有關機構、有關部門拿出一系列具體措施,政策必須落在實處。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融資難、稅負重等問題,需要在金融、財稅等領域的體制、機制、管理各方面深化改革,而且改革要有新思路,有新突破。根據當前的實際需要,盡快建立和完善為民營企業自主創新服務的金融體系,完善民營科技企業的貸款擔保機制,建立市場化的風險投資機制,改革稅收體制,制定有利于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的稅制等等的工作,都大有文章可做。這其中,利用資本市場拓展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適當放寬民營科技企業上市的限制,支持優秀民營科技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融資,以及組建專門的科技銀行,探索支持自主創新的新型金融模式等工作,都是值得嘗試的努力。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民營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離不開金融、財稅的政策支持。有了那源源不絕的“活水”,民營企業定會綻放出更加絢麗的自主創新之花。(27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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